提案办理可采取多种方式,主要有: (1)书面答复(基本的)。 (2)专题调查。对重点提案,应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可邀请有关方面人士和提案者共同研究(也可邀请提案者参与调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协商座谈。对办理难度较大,或提案者对答复意见比较大的提案,应主动与提案者联系,进行协商座谈。通过各自详细陈述意见,摆情况、讲政策,促进问题的解决;对确实难以办到的,可讲明困难,争取委员的谅解。
(4)通报情况。对关系全局的重要提案,或反映比较集中、委员普遍关注的提案,进行通报,扩大知情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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