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图书资料馆员须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精通图书馆员、情报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了解国内外图书资料专业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参与科研课题研究和独立完成一定难度的专业工作,取得较好的业绩;能对自己的业务成果进行理论论述,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指导初级专业人员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图书资料专业的中外文书刊采编、分编、借阅、参考咨询、文献开发、图书馆学研究与辅导、技术开发与服务等工作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助理馆员资格2年以上;或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助理馆员资格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助理馆员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文献采访、编目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藏书和出版发行情况,参与制定、修订文献资料采访工作规章。 2、了解分类法、主题法、编目法、排检法等各种工具及其方法,熟悉分编工作全过程,在文献形态描述和内容标引方面起骨干作用。 (二)从事读者服务专业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借阅服务工作,胜任一般性参考咨询。 2、熟练运用主要中外文工具书及文献书目检索方法,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读者服务工作。 (三)从事文献信息开发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与文献信息开发选题、内容分析和实际开发,在一些重要专题开发中发挥骨干作用。 2、参与文献信息编辑工作,撰写提要、文摘、题录和一般性文献信息专题综述。 3、熟悉信息产品营销,积极推广传播文献信息。 (四)从事技术开发与服务专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了解缩微、音像、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并熟练运用其中一种技能。 2、能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承担程序设计和系统维护等。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县(处)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参与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科研项目或文献信息开发课题二项; (三)独立编写本单位的业务制度、技术规章、工作细则,或提出业务建设的可行性建议二项,并被采纳应用。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馆员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合作撰写学术著作1部; (二)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独立撰写专题调查报告2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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