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耕文化的进入,猛烈地冲击了在沽源境内延续四千多年的游牧文明,从某种意义上说,沽源的自然生态和环境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土地面积的日益增多,村落与定居人口的发展,显然要有相应的社会管理体制。沽源建置后,立刻推行行政区划管理制度。实行县、区、乡(镇)、村四级管理制。民国七年(1918年)沽源县治所由独石口迁至小河子,全县设辖4个区、25个乡、2个镇、493村、18937户、88635人。第一区辖2个镇,11个乡,209村,7034户,30799人。 平定堡镇辖715户,3415人;高山堡镇辖309户,2398人;明沙滩乡辖14村;乌泥河乡辖12村;小厂乡辖18村;双井子乡辖14村;红城子乡辖15村;长梁乡辖12村;石柱子乡辖22村;大碱滩乡辖14村;西胡同乡辖22村;拉古庙乡辖23村;四道沟乡辖41村。 第二区辖6个乡,130个村,5557户,17525人。(此区均在现赤城县境内) 三道川乡辖41个村,二道川乡辖8村,头道川乡辖13村,白草乡辖23村,喜峰岩乡辖35村,杨木栅乡辖10村。 第三区辖4乡,75村,2995户,14474人。 丁庄湾乡辖26村,太平营乡辖16村,莲花滩乡辖19村,小碱滩乡14村。 第四区辖4乡,79村,3387户,15837人。(此区均在现赤城县境内) 东卯乡辖30村;花盆乡辖13村;珍珠泉乡辖20村,黑龙潭乡辖14村; 民国24年(1935年)12月,沽源沦陷,原沽源县行政区划分割为二。二、四区(现赤城境内所辖三道川地区、东卯地区);一区部分(现丰源店、小厂、长梁所辖区)划归伪满州国丰宁县,其余划归伪宝源县(民国26年,1937年沽源县与宝昌县合并建伪宝源县隶属伪蒙疆政府),行政区划为乡(镇)、村制,共设11个大乡、2个镇。驻沽源境内设四乡一镇,新安乡(驻黄盖淖),辖62村;同义乡(驻西围子);三义乡(驻小河子),辖93村;联义乡(驻莲花滩),辖403村;平定堡镇(驻平定堡)。宝昌境内7个乡1个镇。分别为:保安乡、保胜乡、兴隆乡、奉莫乡、仪新乡、盛亭乡、兴和乡、宝昌镇。 抗日战争时期,我党组建抗日民主政府,秘密开展地下抗日斗争,并设九个活动区,也为抗日民主政府的行政区划。 民国34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成立宝源人民政府,共设10个区,在沽源境内设6个区:二区驻三号地;三区驻西辛营;四区驻平定堡;五区驻黄盖淖;九区驻小厂;十区驻大囫囵。 民国35年(1946年)10月,国民党抢夺抗战胜利果实,占据沽源,建立沽源县级政权,实行县、乡二级区划制(此时我党撤城转入地下)。全县设9个大乡:同义乡,驻平定堡;联义乡,驻西辛营;新安乡,驻黄盖淖;复兴乡,驻乔家围子;民生乡,驻长梁;三义乡,驻小河子;奉莫乡,驻董家围子;新生乡,驻闪电河;新胜乡,驻小厂。1948年12月,宝源县全境解放,废除国民党行政区划,又恢复宝源县区划,仅十区驻地大囫囵改为大滩,余者未变。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沽源县的土地面积不断拓展,聚落人口也相应增加,行政区划变化更改极度频繁。1950年8月28日,宝源县分设两县建置,恢复沽源县治,治所平定堡,行政区划实行区、村制。全县共设6个区,辖182个行政村,692个自然村。 第一区平定堡辖37个行政村;第二区闪电河辖21个行政村;第三区小厂辖34个行政村;第四区西辛营辖35个行政村;第五区黄盖淖辖28个行政村;第六区九连城辖27个行政村。 1953年5月将182个行政村变为76个乡、1个镇。 1956年6月将76个乡和1个镇调整为28个乡和1个镇,并乡后,于同年9月将6个区划撤销,设4个办事处,办事处辖28个乡和1个镇。 农业行政区划的变革,标志着农耕文明的不断进步和提升。1957年12月撤销4个办事处,将29个乡(镇)合并为24个乡(镇),下辖7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随着农业生产体制的进一步扩大化,农耕经济伴随着不协调的文化色彩在沽水沃野史册的章节中留下了重重的一笔,将乡、社制变为社、队制。这年8月将全县24个乡(镇)所辖的71个农业高级社组建成5个人民公社。 平定堡镇、扇子梁乡、小河子乡、白土坑乡、高山堡乡组建为东风人民公社,驻地平定堡镇,后改称平定堡人民公社。 宏城子乡、闪电河乡、大二号乡、石门子乡组建闪电河人民公社,驻地闪电河,1959年并入平定堡人民公社。 小厂乡、脑包怀乡、长梁乡、五女河乡、明沙滩乡、救龙泉乡组建红旗人民公社,驻地小厂。 西辛营乡、莲花滩乡、丁庄湾乡、小碱滩乡组建跃进人民公社,驻地西辛营。 黄盖淖乡、四道营乡、战石沟乡、红圪塄乡、九连城乡组建九连城人民公社,驻地李旺营子。 1958年9月18日,沽源县并入张北大县。 1961年5月25日,张北大县解体分设,恢复沽源县治,将原4个人民公社分设为19个人民公社,辖191个生产大队,627个生产队。 1962年9月,原设的人民公社撤销,全县改建6个区,原公社所辖的191个生产大队,调整为180个生产大队,辖761个自然村。 1965年4月1日,撤销6个区,恢复人民公社建置,全县行政区划为:14个人民公社,辖181个生产大队,1332个生产队。分别为:平定堡公社辖18个生产大队;高山堡公社辖9个生产大队;小河子公社辖15个生产大队;二道区公社辖11个生产大队;小厂公社辖12个生产大队;长梁公社辖12个生产大队;丰源店公社辖10个生产大队;西辛营公社辖18个生产大队;莲花滩公社辖10个生产大队;白土窑公社辖14个生产大队;九连城公社辖13个生产大队;黄盖淖公社辖16个生产大队;红圪塄公社辖10个生产大队;闪电河公社辖12个生产大队。 1975年恢复平定堡镇人民公社,仍以原先3个生产大队为辖区(北街、南街、西围子)。1976年增设东房子人民公社辖10个生产大队。所辖生产队原为小厂公社的红旗滩、大东沟、狼窝沟生产大队,莲花滩公社的碾盘沟、太平营生产大队,小河子乡的瓦房营、脑包山生产大队,西辛营公社的大碱滩、界牌、贵子沟生产大队。是时沽源行政区划为16个人民公社,辖183个生产大队、1277个生产队。 1984年8月,沽源行政区划再度变革,由社队制变为乡村制。全县共辖17个乡,1个镇,231个行政村,712个自然村。以闪电河、高山堡、小河子、小厂、长梁、丰源店、东房子、西辛营、莲花滩、白土窑、黄盖淖、红圪塄、九连城13个人民公社管辖区建13个乡。原平定堡公社增设常铁炉乡,二道渠公社增设大二号乡,原来的平定堡镇不变。 沽源历史将度过二十世纪的末尾岁月之后,农耕文明大踏步地跨入新的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相继不断进行调整。1996年分别撤销常铁炉乡、红圪塄乡、东房子乡。到2009年全县行政区划为14个乡(镇),辖233个行政村,690个自然村。分别为:平定堡镇(含街道办事处)辖5个居委会、27个行政村、73个自然村;小厂镇辖15个行政村、59个自然村;黄盖淖镇辖19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九连城镇辖30个行政村、71个自然村;白土窑乡辖14个行政村、47个自然村;高山堡乡辖10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二道渠乡辖11个行政村、40个自然村;闪电河乡辖12个行政村、47个自然村;长梁乡辖17个行政村、61个自然村;丰源店乡辖14个行政村、42个自然村;莲花滩乡辖11个行政村、34个自然村;西辛营乡辖23个行政村、47个自然村;小河子乡辖26个行政村、81个自然村;大二号乡辖4个行政村、9个自然村。 村户聚落的规模,反映了农耕人开创、传承、发展农耕文明的多元化和彩色性,为空旷古老的沽水沃野增加了勃勃生机,五谷丰登的歌声在田野中唱响,在山谷间回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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