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主编贾富海老师制订的走访调查方案,我们编辑组相继又走访了莲花滩乡的丁庄湾、三棵树、近边沟、榛子沟,小厂镇的明镜沟、冯家窑子、西湾子等村,根据实地走访调查,结合相关的文字资料,我们确定沽源最早的村落是小河子乡太平营子村。该村建于明代成化17年,即1481年,是沽源境内的第一村。此后到明万历10年,即1582年在沽源境内又建三村,分别是现莲花滩乡的同兴号村、榛子沟村、丁庄湾村。在明代沽源境内共有四村。有了村落,相应也就有了耕地。村落、耕地是农耕文化的基础,那么沽源的农耕文明就应该从这四个村开始。就是说沽源三百多年的农耕文明起于明代。 按沽源历史单元结构说,在明代这里是不允许开垦土地的。那么这四个村子的耕地又是怎样开垦的呢?这主要是在明代后期推行实边政策,允许屯驻在开平卫(独石口)的戍卫兵丁耕种垦殖,春耕秋归。待秋收后,凡是在边外垦种的兵丁一律返回关内,史称为军垦。天长日久,一些老弱兵丁不愿秋后跋涉返回故乡,就偷着在坝缘山地一带居住下来,垦上一些薄田,维系生计,故而这些偷垦之田,大多在山林空闲处,不易被人发现。我们编辑组在走访丁庄湾时,一位知情老乡告诉我们,在丁庄湾、三棵树、同兴号村的山梁深处均有一片一片的旧时耕地的遗存。明代在坝缘地带居住的几户人家都是在山沟里,就坡筑窑而居,所以在明镜沟内的几个自然村就称冯家窑子或裴家窑子等。 沽源境内聚落规模的形成,当在清代。这是和开垦土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入清以后,沽源境内有公私牧场七家,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对这些牧场清廷下诏严禁开垦,《理藩部则例》中规定“口内居住居民人等,不准出边在蒙古地方开垦地亩,违者照私开牧场治罪”,并详尽地制定了从扎萨克(蒙旗一旗最高行政长官)至平民百姓私自开荒的处罚,轻则罚俸、罚牲畜,重则革职或带枷关押、边疆充军等。但是这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禁垦政策,并未贯彻始终,也不可能长久执行。到康熙初年,停止跑马占地后,将独石口外旷土换拨给各旗耕种,但仅限旗人。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已有民人(汉人)在沽源南部坝缘一带垦地建村,沽水沃野的农耕文明开始大踏步地向前迈进。 清顺治元年(1644年)至18年(1661年)现在小厂镇的明镜沟建村,同年西辛营乡的西米克图建村。 康熙元年(1662年)至61年(1722年)在沽源境内建有12村,主要分布在西南部地区,分别为:东碾盘沟、米克图村、莲花滩村、大营子村、三间房村、四座窑子、王保村、西坝村、三棵树村、西辛营村、东辛营村、脑包底村。 乾隆年间(1736年--1795年)沽源县境内又建8村,分布区域由西南向东南部、东北部发展,分别为:大碱滩村、东贵子沟村、红泥滩村、老掌沟村、西山坡村、大二号村、头号村、二十四号村。 嘉庆年间(1796年--1820年)又建3村,农耕文明进入县域东部地区,庙营子村、狐狸沟村、小元山村就是在这一时期建的。 道光年间(1821年--1850年)建有8村:韭菜沟村、大厂村、脑包山村、万水泉村、蒙古营村、义合城村(平定堡镇)、小厂村(小河子乡)、水泉沟村。 咸丰年间(1851年--1861年)又建3村:河东村、口道营村、狼窝沟村。 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又建6村:南滩村、义合城村(长梁乡)、大东沟村、四喇嘛营、下火石村、五合庄村。 光绪末年,清政府在蒙古地区实行了“移民实边”政策。由此原因坝下关内的大批汉人纷涌而至,这些拓荒者经历大体相同,或遭荒年暴月,或破产外出,有的来投亲奔友,有的三五户结伴到口外落脚,或垦荒或租地,集聚成村。从光绪元年(1875年)到光绪三十三年(1908年)短短的33年内沽源建村53个。农耕文化进入沽水沃野的中心地域,并向闪电河流域发展,分别为:闪电河村、东滩村、石头城村、界牌村、羊库伦村、天立泉村、富山村、大井沟村、羊库伦村(西辛营乡)、红旗滩村、东房子村、梁西村、库伦淖村、四人洼村、盘道沟村、大兴隆村、石家营村、大宏山村、盐淖村、小河子村、大红石啦村、韩家营村、五马驹村、大营子村、后房子村、黑土洼村、四道营村、长梁村、地局子村、十里山村、西坡村、三间房村(丰源店乡)、平头梁村、冰河营子村、牛场库伦村、卡路村、温铁炉村、菜园村、周家营子村、西山堡村、阳坡村、后坝村、上芦草胡同、陈家营村、平定堡村、前水泉村、高家地村、元房子村、双井子村、大官厂村、毡房营子、太平沟村、下围子村。 宣统年间(1909年--1911年)共建10村,分别为:大宏城子、前石头坑、五塘坊村、瓦房营子、大西胡同、北滩村(高山堡乡)、魏华营子、马神庙、大苟营、赵家坡。 清代宣统之后又建9村,分别为高山堡村、小厂村(小厂镇)、野马营村、乔家围子村、窑沟台村、白庙洼村、长梁沟村、段木梁村、田家营村。 村落大规模的集聚,说明土地开垦的面积范围也越来越大,沽源县的农业文明,在清代已经具备了完整的文化体系。 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后,推翻了封建帝制,实行共和。沽源境内的农耕生产达到了一定的发展规模,民国政府为加强对边外人口的管理和增加财力收入,改厅设县,于1914年(民国三年)正式在沽源建县,大面积放垦,村落人口也随之大幅度上升,此间沽源境内猛增103村。村落的俱增也推进了垦殖荒地进一步拓展,农耕文化的格局在沽源境内形成。民国之后开荒垦殖不断的继续,村落人口也随之发展,这种情况一真延续到建国后的七十年代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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