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造的示范点———第一合作商店 1953年开始至1955年春,各业务主管部门。曾先后在手工业和商业中搞了些改造试点,随着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不断深入发展。为做好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于1955年春,县供销社与商业局统一抽调干部,以县社名义成立了私改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工作。县社副主任赵满堂同志兼任该办公室主任。办公地就设在县社。开始时,他们首先在平定堡商户中的应昌铺、义利长、宏太祥、胡坛铺、雨亭铺等五户组织了第一个日杂百货合作商店,经民主选举,由应昌铺的掌柜宋应昌任经理,其余四户原掌柜任副经理。他们的所有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包括营业性往来的债权债务按帐面由合作商店统一接管,债权大于债务部分增加投资。债务大于债权部分增减投资,清产核资落实后,接着就订规章制度,大体内容简述如下: 1.接受政府改造,由单干走向合作,在国营商业的指导下,按照政策合法经营。 2.搞好经营管理,遵守国家规定的物价政策。既不哄抬物价,也不压级压价。改善服务态度,增加经营品种,满足群众需求。 3.搞好经济核算,加速资金周转,合作商店仿照国营商业按月计算盈亏。为避免造成商品积压,资金周转不灵,在商品经营中,注重商品对路,勤进快销。为了搞好财务管理,执行了拨货记价制,即:按零售总额记帐,增加商品,加大库存总额,收回销货款,减少库存总额。余额等于库存商品折款金额。加强财务管理,参照国营商业财务制度,制定本商店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在管理中随时随地贯彻勤俭办企业精神。 4.人事管理,上至经理下至一般业务员均是本商店的从业人员。都是在经理副经理领导下同心协力进行工作,都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改变私商作风,扭转三把壶的恶习气(茶壶、酒壶、夜壶)。实行官兵平等。 5.余利分配,根据工商业改造赎买政策,执行低级的四马分肥办法,即:经营盈利按资金分红,个人待遇(包括福利)、税金(指所得税),公共积累四块分配。本商店的分配情况是:保证部分:即人员工资,月工资平均额45元,分为五等,经理、副经理高于平均数,一般人保持平均数,徒工和能力较差的低于平均数。改变了饭费列支。执行了饭费自理,工资总额为,经过店内职员民主评定,按照国营每月发工资,执行下发薪制。工资列入商品流通费,按月进行核销。其余利润,按帐面结转进行分配,除按规定缴足应缴的所得税(按集体征收) 外,尔后进行分配。三项的比例是四三三,即40% 是公积金,30% 是公益金(包括福利费、医药费),30%是资金分红。从合作以后为了让他们得以发展和巩固,进一步体现合作好于单干,各国营公司在批发商品中给了适当照顾。在宋应昌同志的领导下大家齐心协力, 扭转了私商习气, 改进了服务态度。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价格公开。在经营中他们凭着多年经商经验,对当地群众风俗、习惯、消费规律比较熟悉,因此根据不同季节的需求和年景丰欠情况,观察预测货款销量,并据此组织货源。凡当地国营公司有的就从当地进。当地没有的,通过采购从外地进货,虽然资金不多,坚持了勤进勤销。花色品种比较齐全、在信誉上保证货真价实。在竞争上,除说话和霭,达到顾客满意而来,欢喜而去外。还延长营业时间,仍执行天亮开门,天黑关门,夜间买货来者不推。从而,赢得了群众信赖,营业额不断上升。本商店无财股投资的一般职工,觉得比单干强的多,一是人格上的平等,二是个人收入比单干有所提高。有资金投入的职工也觉得不赖。加上资金分红,资金多的人觉得稍为低一点,资金少的人觉得有所提高。三位经理、副经理,过去都是私营掌柜,现在从工作上觉得比单干轻松,只要搞好计划,掌握好市场动态和变化情况, 集体买卖并不难作, 一是货源不用发愁,二是按时凭帐纳税勉得到处应酬,三是所得税税率按集体商业40%征收低于单干时的最低标准62%。这样合作商店既能巩固,还可发展。搞私营商业的人没有傻瓜,都是精明强干的算帐能手。通过对比,他们觉得,合作比单干强得多。国家让你走集体化,你想冒尖那是不可能的。搞单干如果硬想发财,就得搞投机倒把,搞投机倒把就要违法,违法就有破产的可能,甚至还有坐牢之灾。相反,按照规定合法经营,所取得的利润,按照所得积累进税率征收,虽然利润额越高,所得税率也随之增加,但税金利润还是相当可观的。所以, 在社会主义社里, 只有走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才是私营工商业者的光明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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