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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坝上地区百年开发的回顾与反思(3)
时间:2017-11-10   作者:白云亭   来源:沽源网   点击:

垦务大兴——民国二次大开荒
 

  翻开坝上四县地名资料可以看出,大多数村庄建于两个时期:一是清末,以张北、沽源县为多;一是民国,康保县581个自然村除9个建于清末外,367个村建于民国初至解放初,占聚落点数的63%。而尤以20世纪二十年代建村居多,这正是民国初年大开荒的产物。
  民国代清之后,同样出于增加北洋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目的,在包括坝上的蒙旗大兴垦务,全面放开,实行经济掠夺,较之清末,有过之而无不及。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奖励政策更加到位。民国3年(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奖励垦辟蒙荒办法七条》,批准《察哈尔垦务章程》。民国4年(1915年),在张家口设垦务总局,张北(含尚义、崇礼)、沽源成立垦务分局,清丈招垦再掀高潮。根据垦务章程和禁止私放章程,所有牧群台站、王公牧场未辟荒场,一律开垦,且公私荒地,无论公有私有,一律经由政府发放,否则以私放论处。私放荒地,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以“降爵”、“罚牲”,并追缴荒价。前文提到的康保境内的哈拉汉那王府牧场,清末放垦时得以幸免,这次也在劫难逃。那王呈请私放,被政府明令严词驳回,一律实行官垦。同时根据优蒙奖励政策,调查察哈尔八旗户口荒地,计户授田,蒙民一律免价按丁授田50亩。凡放垦蒙旗荒地,不分等则,每地1亩提取恤蒙银4分,并加恤各旗、群,每亩地4到6分不等的奖励。各王公牧场、马场报由垦务总局丈放,垦务局以所收地价二成总分,除各局经费外,半数劈给王公,以示体恤优待。这些奖励政策,首先刺激了握有土地的贵族阶层,调动了他们放垦发财的积极性,消除了放垦的阻力。
  二是方法更趋商业化运作。民初各旗、群、台、场放垦荒地,是将地亩编号、坐落、等则,公布局门听凭民户自由指领,大段荒地还要登报招垦。民国5年(1916年),沽源县进一步发展为投标办法。地分四等,明码标价,确定投标时间、地点,投票者各带标票,某等地、情愿出价若干,在票正面著明。票后标明住址、姓名,届时当众开标,出价高者购得。实行招标售地,富户、地商依仗实力,踊跃投标,占有大量土地,一些颇具规模的大地主应运而生,如平定堡白、南两家,小厂一带的胡家,小河子的陈家,高山堡张家等,均为垦地大户。
  三是仗权垦地更加突出。民国5年(1916年)1月,袁世凯批准察哈尔特区地方官员可置买蒙古荒地。这道命令,为察哈尔的大小军阀官僚大开了发财之门。于是,有权的用权,有枪的用枪,纷纷到察哈尔及蒙古旗群抢荒开地。他们利用权势强占开发或租买到大批土地,再加租转给农户,成为二地主;或者直接高价转售,从中取利。本小利大,一本万利,地越多利越大。暴利驱使下,军头官吏趋之若骛。当时察哈尔地区“一人领数顷者,寥若晨星,领数十顷至百顷者乃其常事,领数百顷或千顷者亦复不少”,往往“不费一钱而坐收巨万”。康保县开发晚,放垦空间大,因此成为重要掠夺目标。1917年,张家口都统田中玉,指使筹备了“镶黄旗垦荒队”,由名叫王三鱼子的人带队,携带武器到今康保东北部驻地垦荒。来人不够,就地募兵共百余人。他们围绕现在的屯垦村,建10个棚点垦荒,每棚驻兵一个班,设一棚长,组织当地民人和外来流民垦荒、打分收,第一年一九分成,第二年二八分成,第三年以后三七分成。士兵给50亩地作为军饷,有的就此落户当地。垦地成规模后,十棚逐渐成为当地的十个村庄,后来所垦之地大部逐渐落入当地军界的张砺生、戈武成之手。与此情形相同,先后在康保垦荒购地出租的还有处长地、王统领地、杨统领地、道尹地、孔督沟等,即是当年那段抢荒放地时留下的历史遗迹。而移民坝上的普通百姓,有的若干家合伙买地建村,如十大股、八大股、五福堂等都是据此而来,而大多数移民则主要是租种官僚地主的分收地,或购垦少量土地谋生。
  民国前十几年,由于坝上形势相对平稳,官僚地主趋利,平民百姓谋生,垦务进展较为顺利。大批山西天镇、灵丘,坝下阳原、蔚县、怀安、万全、赤城、丰宁的贫苦农民,为生活所迫,投亲奔友,结伙上坝,开地立村,成为坝上的开拓者。民国4年至6年,两年之间张北县(含今崇礼、尚义及康保东南一部)已开垦40万亩。而沽源县,经过民国十多年的垦殖,至民国16年(1927年),新垦加旧垦,全县土地已近80万亩,开垦所及已遍布坝上。
  但是,到20世纪20年代末,开垦的步伐已明显减缓,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倒退。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局势动乱。直奉混战,事变迭起,地方政府随军阀胜负进出而更迭。正如《口北六县调查记》中所说:“县政府亦无一县之计划,各自为政,实不足以言县治”[6]。二是匪患猖獗。由于政局混乱,匪盗蜂起,《口北六县调查记》的作者杨溥奉命到口北六县调查,从张北到商都走六县而五闻匪情。赴宝昌路宿鱼鳞沟(今沽源榆林沟村),遇匪在前村口“喊票”,只见“村中空房甚多,皆避匪潜逃之户”。赴多伦途中,路经大梁底(今沽源辖),“梁下有华兴垦牧公司在民十五以前,垦地畜牧,甚为发展,后遇兵匪之扰,牧群抢劫一空,现以歇业”。赴沽源又闻丁庄湾遭劫,在混乱的局面下,“农民荡析离居,弃田废产,耕种失时,或耕而不能耘,耘而不成获,获而不能藏,故农田垦而复荒,荒而复弃”。三是苛捐杂税盘剥,百姓不堪其苦。杨溥在调查中得知“县政府摊定数目,行之各区,其数倍增,行之各乡,其数又增”。正所谓“王言如丝,其出如轮”,“浮冒中饱,其弊百端”。询问农户“每一顷地之收入,每年产量为值不过百余元,租捐摊派,即须年纳四十余元之谱”,再加上耕作粗放,连年大旱,农民往往所收无几入不敷出,移而复走,相率逃散。难怪作者慨叹:“口北各县所有事业,皆废于民十五以后”。民国17年之后,官方组织的垦务活动逐渐停止,以后自发组织的开垦活动,断断续续,但是大势已去,日见其微,直到民国24年(1935年),中日签定《秦土协定》后,官方组织的垦务活动完全停止。
  经过民国初十几年的大规模开垦,坝上半农半牧的经济格局已经形成,有的地方,已经完全成为农业区。

(责任编辑:红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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