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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号的历史进程
时间:2017-11-05   作者:黄生   来源:沽源网   点击:

  一部大二号的历史,就是我坝上地区各族人民的奋斗史。大二号之地源于清代早期蒙地开发,盛于清末陆路通商,衰于民国匪患战乱,新生于新中国民族解放。从蒙地开发到移民涌入;从勤劳耕作到商贸经营;从民族和睦到战火涂炭;从不屈抗争到历史新天。大二号一代又一代人民“朴实勤劳,自强不息”的精神,完美地诠释了我中华民族之精神所在。
 

大二号的起源
 

  大二号之地秦朝属上谷郡;汉弃上谷辟造阳地予匈奴,随之为匈奴游牧地域;北魏时为怀荒镇辖地;北齐时为燕州北境;隋唐至五代为契丹辖地;辽时此地为辽牧场;金灭辽后此地属金西北路;元朝时于桓州东滦河北设置开平府,后改开平府为上都,并设上都路,此地属之;明初始设开平卫,此地属之开平卫西北境,开平卫内迁后,此地属蒙古游牧地;清康熙帝平定噶尔丹在多伦会盟后,此地属于蒙古察哈尔左四旗牧地;雍正年间设立多伦诺尔厅,此地归多伦诺尔厅管辖,隶属直隶口北道;民国时多伦诺尔厅改多伦县,隶属察哈尔省,此地亦属之;解放后此地划归沽源管辖至今……
  入清以后,自顺治初历置牧场于察哈尔八旗属地。除由上駟院管理的皇家专供牧场及官营牧场外,又有王公大臣的分地,也有闲散王公、八旗贵族在此开辟私人牧场。对这些牧场及其他盟旗的公私牧地,清廷下诏严禁开垦。“钦定理藩部则例”中规定:“口内居住居民人等,不准出边在蒙古地方开垦地亩,违者照私开牧场治罪”,并详尽地制定了从札萨克(蒙旗最高行政长官)至平民百姓私自开荒的处罚。轻则罚俸、罚牲畜,重则革职或带枷关押、边疆充军等。但是,这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禁垦政策,并未贯彻始终,也不可能长久实行。到康熙初年,“将张家口、山海关等处旷土,换拨各旗耕种”,但仅限旗人。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已有民人在沽源南部坝缘一带垦建成村,如莲花滩、大营子、三棵树等,而丁庄湾则更早。随后,迫于生计的河北、山西一带的破产农民,不顾禁令,一批批流入察哈尔南部靠近长城一线垦田定居,历年不断,成为潮流,清政府也只好默认。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正式准许察哈尔蒙地开垦旷土,口外始行招民垦殖。二年(1724年)设张家口理事厅,负责管理口外东西两翼察哈尔八旗地方事务。10年后,又陆续设置独石口理事厅、多伦诺尔理事厅,设置移民管辖机关。虽然垦殖面积已经扩大,但是范围仍然局限于坝缘一线南侧。东起沽源、赤城、崇礼交界地带,中部至张北台路沟南张家湾一线、西至尚义坝下原正黄旗官荒旷土,坝上尚未涉及。乾隆四年(1739年),直隶总督孙家淦巡视坝上后上奏:“凡坝内之田皆以招民耕种”,“开平红城之间(沽源一带)可耕之田不下数万顷,”建议“驻扎满兵,招民开垦”。但鉴于蒙旗之地自康熙以来历朝严禁,特别是私垦,乾隆未敢轻动,仍然坚持禁封政策,但事实上已难禁止。饥民迫于生计,蒙旗王公牧场台站贪得押荒银(开荒应交之银)与岁租,私自招垦牧地,蚕食官荒的情况仍在发展,并逐渐蔓延到坝上。
  乾隆18年(公元1753年),山西之地多现灾荒,很多饥民出东口(张家口)外逃荒,他们直奔察哈尔招租之蒙地,大多落户坝上一带。同时有个别旅蒙商人也在此置地,其中就有山西临汾府孝义县任性先民。
  乾隆19年(公元1754年)多伦蒙古礼亲王府牧地招佃升科,共地一千三百三十二顷三十九亩,按村编号。以十七号河为界,分南五排北五排,分别以“天、地、人”编号命名。而任姓先民所置地方被命名为“地字头二号”。
  这“地字头二号”,自从有人居住后,大量移民开始涌入此地。先后有经商、逃荒、租地招垦者陆续到此,多见于山西、山东、直隶者居多,谓之九省十八县人。于是这里慢慢形成村落,并且逐步壮大。大二号街东头,原道光七年所扩建之九圣庙旧址有残碑,上刻:“地字头二号有神庙历有余年,其地自乾隆四十二年系口王爷恩赏,招来四方人民后,乡人因连年丰稔,欲酬神而创立也。迨其后人民臻集,商贾成伙,至嘉庆年间,已非创始之厅焕……”这碑文准确的记述大二号的发展和壮大来自于各地之移民。
  大量移民在“地字头二号”这片热土上繁衍生息,世代延续……这就是大二号的前身。后来由于商贸发展成“二豪镇”。解放后划归沽源管辖,改称“大二号”。

(责任编辑:红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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