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艰辛的综合治理
多年的愿望即将付诸行动,全县人民无不欢欣鼓舞,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展开了实地勘察、规划设计、项目编制等前期工作,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工程建设,一场规模宏大、前所未有的生态治理工程全面展开,它标志着我县农业发展史上的又一次变革正在发生,必将引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又好又快的轨道,其意义极其深远。高起点规划设计,为科学治理提供可靠依据。为编制一个符合县情、具有可操作性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县政府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发展计划局牵头组织,农口、环保、国土、科技等部门的负责人参与,抽调12名业务骨干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编制小组,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刘春芳任组长,他与规划小组一道深入到全县境内,历时一个多月,对全县山川丘陵、坡梁岗地、河流堤坝、三河源头、风沙源地、退化草场、沙化耕地、林草植被等所有国土区域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在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高层次设计,尊重自然高质量施工”的理念,规划设计中立足坝上特点,彰显沽源特色。整体绿化追求大气,实行乔、灌、草有机结合;区域绿化追求精细,实行生态树种与观赏花卉的互相映衬;改良草场大幅度增加植被,实行当年生与多年生牧草的合理配置;涵养水源改善水源地质量,实行源头治理与防止污染的综合治理。充分体现乔遮荫、灌看景、草覆土、水源清的相融共合,再现秀美山川的草原风光。坚持从易到难、有序推进的原则,规划从2001年到2010年的十年间,全县预期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林业建设100万亩,草地治理200万亩,小流域治理200平方公里以及水源、节水、生态移民六项工程,同时完成退耕还林及荒山匹配造林100万亩,规划治理面积占到全县总面积的70%以上。通过十年的努力,对现有植被的保护,封沙育林、飞播造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草地治理等生物措施和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实施,从总体上遏制沙化土地的扩展趋势,使全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京津输一缕清新空气,创一片碧水蓝天做出应有的贡献。 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是沽源历史上国家投资最大、连续治理时间最长、涉及面积最大、政策性最强、群众参与度最高、农民得实惠最多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世人关注,意义最大,影响深远。在工程建设中,全县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合作,着力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营造了良好的建设氛围,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激活了内在动力。为此,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工程建设负总责。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制定解决工程中的政策机制问题,使这一工程始终处于有人抓、有人管的状态中,对规划、计划、项目的编制上报,都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确保了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领导小组在县发改局成立了科级机构的治沙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行业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千方百计克服施工难度大,自然灾害频繁的不利因素,高质量施工,争分夺秒抓工程,夜以继日赶进度,年年圆满完成治理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的检查验收。在工程实践中,进行了结构品种的优化调整,在坝头山区,河流源头地带和风沙区加大了混交林和多年生牧草的营造种植比例,极大地增强了防风固沙和滋养水源的能力。为了提高成活率,实行了雨季大坑整地和水平沟、鱼鳞坑相结合的整地方式,培育出大规格容器苗,在幼苗上山时,每株都沾上生根粉、保水剂。在草地上治理,采取了深翻耕磨、机播增肥、使用良种、围栏管护等措施,有效地提高了牧草成活率,治理效果十分显著。 严格建设管理程序,推进治理项目顺利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是一项极为严谨的系统工程,我们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运作,认真执行《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保证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工程实践的有效性。 落实任务抓“三制”。一是责任制。县政府对工程负总责,并向市政府递交了责任状,乡(镇)政府、县直部门也分别向县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工程技术人员明确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二是合同制。县、乡、村(专业队)、户分别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建设地点、建设面积、建设内容、标准质量、完成时限等,不得随意变更;三是监理制。由省统一聘请的北京政泰隆监理公司的工程监理人员常年驻县监理,我们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监理开展工作,对工程质量和资金运行进行监控,保证工程有序开展。坚持质量把“三关”。一是设计关。每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专业技术骨干,深入到乡镇、村户和小斑地块实地勘查,并与工程所在村进行沟通,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建设和作业设计,做到图、文、表齐全,制作规范符合实际,经审批后精心组织实施;二是施工关。大部分工程实行专业队施工,专业队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良好的技术设备,通过招标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合同关系,验收合格后付钱,保证了项目建设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从根本上解决了工程质量不高的问题。全县每年有50多支近1万多人的专业队伍,70%以上的工程由他们去完成。对规模较小的工程由农户自行组织施工,加强了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严格执行设计标准;三是验收关。县发改、治沙办、监察、审计、财政、驻县监理组成检查验收组,在行业部门自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及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应用GPS等先进仪器,对工程面积、质量标准、成活率等逐小斑全面验收,保证各项工程均达到国家标准。资金管理抓“三严”。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拨付。县财政局根据《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运作程序和使用范围,不得超计划、超范围使用资金;二是严格资金运作程序。工程资金全部实行“三专一封”管理制度,即开设专户、建立专帐、设立专人,封闭运作。对资金拨付实行严格审批,依据工程检查验收结果,由项目实施部门向县治沙办呈报资金拨付申请,经县治沙办、财政局、监察局审核签字并经主管县长、常务副县长同意后拨付。三是严格执行报帐制。先干活后付酬,保证治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有效地杜绝了截留、挪用、浪费资金。我县的工程资金使用经过国家审计署、财政部以及上级组织的多次检查未发生任何问题。在2005年我县代表河北省接受了国家发改委重点项目稽查办组织的防沙治沙专项稽查,他们认为我县工程干得好,资金管理好,后续产业培育得好,基本达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同时每年还接受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及验收,均达到合格以上,确保了国家投资的安全运行,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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