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以前,纠纷都是有统一指挥的,1980年以后,干部更换,就没有人指挥这样的活动了。村民就变成了一支混乱莽撞的队伍,这样的纠纷最终在1996年达到了白热化程度。 1996年5月29号又发生了激烈纠纷甚至流血伤人事件。大二号村民马利军等三人乘三轮车去沽源县石门子水库卖鱼回村时,发现多伦县大三号村20多名村民开动两辆小拖拉机,越界到我县大二号村草滩开滩20余亩。经事后调查,这是多伦县违背1995年4月30号与沽源县达成的为了保证边界安定,不再开滩种地的共识和承诺。当时谈判多伦方面有姜树文县长、姚泽民副书记、南洪均副县长以及公安、民政等负责同志。这三人便乘车前去劝阻,双方发生争执,对方用猎枪威逼并将车抢走。我方三人立即回村向村委会报告。随即40多人乘4辆三轮车从大二号出发,经过天利泉、石门子水库大坝、大三号村边大道前去劝阻。第一辆车驶至大三号村边时,突然遭到大三号村事先埋伏好的歹徒用猎枪开枪射击,车上乘坐的12人当场被打伤9人,紧接着大三号又跑出50多人手持铁锨、木棒、石头、大镰等凶器又向其余三辆车袭击围攻,又开四枪,打伤我大二号村民共11人。所乘的四辆车被捣毁。这时,大二号村又有30多人乘三辆机动车从大二号滩到开滩地点劝阻,但由于草滩泥泞,弃车步行到开滩地点,发现我大二号村民在大三号村边被开枪打伤,车被捣毁,便跑步救援,把8名伤员抬到滩里的车上,送回大二号,又抢回三辆机动车,另一辆机动车被大三号扣留。同时我方缴获对方猎枪一支。笔者查阅《沽源县人民政府对此事的回报材料》和《沽源县公安局关于多伦县大三号村越界开滩制造5.29流血事件的调查报告》得知:这次事件中经沽源县医院和张家口市第四医院、张家口市附属医院诊断,又经张家口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和我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大二号村民共被击伤20人,重伤9人,其中生命垂危1人,造成终生残废3人。捣毁农用三轮4辆,被扣留1辆。白玉田、陈福、杨秀峰三人各被打瞎一只眼睛,弓连武的胸部被打进去铁砂子,深的现在都还在里边。白玉田的脑袋至今都有点不太清楚。事后,大队对这几个为集体利益受伤的人作出了免除种地提留款、农业税的决定。 因为边界纠纷,发生了较大流血事件,又是民族间的纠纷,政治敏感度较高,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在上午11点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前去劝阻,并组织人员抢救伤员、维持秩序。晚上县委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组织调查,并向内蒙古自治区、锡盟、多伦县政府发电报。夜间11点接到市委指示后于5月30日凌晨1点又派公安局长率8名干警去大二号维持秩序。凌晨5点,刘三成常务副县长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到大二号做群众工作。下午市政府张瑞秘书长带市里有关部门人员赴我县传达了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冯文海等领导的批示精神,听取了我县的汇报。提出了指导意见。 1998年国务院委派中央民政部处理,本着国家团结少数民族的战略方针把这件事解决下来,内蒙古自治区承担了责任,支付了足额的经济赔付款,由河北省政府对受伤的村民、损坏的机动车辆车主给了一定数量的医疗费用和经济赔付,并划定这些年纠纷的地域归内蒙古多伦,即现在的界限,以罗圈铺﹙包含罗圈铺﹚为界,东边归多伦,西边归河北。自此,没有发生过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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