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4月19日,沽源县和内蒙古多伦县发生边界纠纷。多伦县越界3华里,开荒5片约516亩。经几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 后来双方谈判,沽源代表有候纪有、张富宽、马文信。双方见面前,对方已经准备好了材料,但是没拿出来。沽源代表到达后,对方先招待吃饭。饭后,双方商量,达成协议,形成文字材料,有意思的是,沽源的三个人都不认识字,让对方写,人家就写好了,双方都盖上章。第二天,多伦把这份材料上报盟政府。锡盟与沽源沟通后,沽源政府不承认他们这份协议,以此又引起纠纷,继续年年谈判。 一年后多伦方用两台拖拉机开荒,沽源不让开,双方纠纷,各派代表谈判。沽源派出的代表是县革委会副主任郭宏、民政局长肖占海、以材料员身份参加的一中校长郭子洲。 我方主张停止生产。多伦却继续开荒。沽源大二号当时的村主任马文胜带社员不让多伦开荒,抢回拖拉机一台,砸烂一台。第二天,多伦开过来一辆大卡车,被我方村民堵住了门。 接着双方又派代表谈判。沽源有县民政局长郭宏、李彩云、临时安排职务县委办公室干部的郭子洲。多伦方有冯连举等。 一见面,郭宏就跟冯连举大吵起来,指出纠纷是对方的责任。大二号的群众都聚集到大队部,不知道是谁招呼了大家一声,群众跟对方代表团起了冲突。多伦抢走了沽源代表团的212汽车。沽源抢了多伦一台拖拉机。多伦撤走。 后来的谈判,升级到张家口市和河北省对锡林郭勒盟和内蒙古自治区之间。河北省民政厅崔副厅长作为沽源代表,整理了严谨细致的材料,多伦很被动。 在此期间,大二号村民为保护本村土地所有权,曾经进行过七次上访活动。上访代表由村民选举,经费由全村村民集资。上访的级别逐渐升高,一直到了中央民政部门,多伦方面冯连举也到中央信访部门去,有一次被沽源去查资料的人认出来。 最后的几年,纠纷逐渐升级。有一万一千亩归属权不明的土地。每年春天多伦方都要耕地种地,大二号村民不服气,由大队干部统一指挥,秋天去地里收粮食,商定只要粮食,不准伤人。秋天男女老幼一起去大三号村,把他们丰收了的强种在我方地里的粮食收了。胡麻只要桃子,小麦莜麦只要穗子,带着牛车和口袋,收完就拉回来,谁收回来归谁,大家积极性很高。怕对方阻拦,提前就安排一个由四十个小伙子组成的护卫队,负责警戒。大二号的村民们历来团结,一呼百应,村子又大,一出动两千多人,对方人少,是不敢拦的,当然气愤。 1979年7月21日至8月1日,内蒙古多伦五号公社出动75马力拖拉机2台,再次越境到沽源县二道渠公社大二号大队紧靠罗围铺村北部开荒2100亩。 8月14日沽源县革命委员会向张家口地区发送传真电报,汇报了这一情况。多伦县革命委员会也发了:多革发(79)24号文件《关于河北省沽源县纵容马文信抢掠我县十七号大队庄稼,造成一个生产队200多口人,一秋无收,全年断粮事件的报告》。经沽源县调查多伦县的所谓报告与事实不符,10月6日沽源县革命委员会上书李先念、乌兰夫副总理,并将沽源县调查报告上报中央民政部;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给沽源县打电话询问这次纠纷的情况。沽源县革委将调查报告呈上,作了回复,此次纠纷直到1982年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仍未能圆满解决。后因多伦县五号公社放弃耕种越境开的2100多亩土地,纠纷才得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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