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废宣化府设察哈尔特别区以后,由于不少豪门大户来坝上定居、置地,坝下贫苦农民为求生存向坝上涌来,荒地被大量开垦,农业生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渐解体,出现了一些农商兼营的大户人家。如“天合永”、“隆泉永”、“四顺永”、“义合永” 等。他们以经商为主,种地为辅。这些商号的建立和发展,标志着沽源县专门从事商业机构已具雏形。 1919年以后,农商逐渐分离,不少地主弃农经商,一些小商贩和手工艺人也逐渐由“行商” 转为“坐商”,商业、饮食服务业已初具规模,到1925年大小商号已发展到30 余家。这些商号都因季候变换,营业也随之转易,大多以夏行盐、秋行布、冬行皮。由于商号渐多,经营项目繁杂,也随之出现一些商号之间、买卖双方之间互相吞并,扯皮讹诈等现象,为了进一步组织管理这些商号,沽源县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3月在平定堡成立了“商务公会”简称商会。 商会是工商业者为了维护其营业利益组织的社会团体。沽源县商会开始为会长所独裁,没过多久改为委员制。委员由各同业公会投票选举,会长从委员中产生,候任期满,再行改选。商会公会的机构为:委员13人,其中常务委员3人,执行委员4人,监察委员2人,候补委员4人,事务员6人,其中主任1人,文牍1人,会计1人,庶务1人,书记1人,商会的主要工作是搜集市场情报,调解工商业内部纠纷,促进同业发展,调查营业税额,维护商号,振兴商号,发放救济证等,并代表工商界的利益向政府陈述意见,并同政府一道筹备大型活动,如庙会等活动,他们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有利于商业的兴盛和发展。 每年的商会费用平均为215元,除政府拨给一定的办公经费外,主要的来源是向各商号筹集,其方法是:按照入会的商号固定资产的多少和营业收支情况分四等,最多的每年交费80元,最少为2元。不入会的商号不负担会中费用,当然也不享受会员的权力。 据《察哈尔经济调查录》记载,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沽源县的商号总数97户,入商会的57 户,占总商号的60%,是沽源商业的鼎盛时期。 日寇占领后不久撤消了沽源建制,与宝昌合并改称宝源县,平定堡成为宝源的一个镇。又重新成立了商务会直属宝源县公署平定堡办事处领导。商务会为委员制,由各行业代表选举执行委员,再由委员中产生正付会长。第一任会长叫张凤舞,山西人,是“义兴公” 缸房经理。第二任会长是温永仁,山西人,“万金生”杂货铺经理,一直到1945年第一次解放。付会长赵悦,怀来人, “悦来店” 经理。会内设文牍一人,劳务一人,书记(文书)一人,工友二人办理日常事务。正付会长均不驻会。街面上的大小商户、摊贩、手工业作坊、各行各业都得入会为会员。经费按比例向会员摊派,自收自支上级并不拨付。名义上是代表工商界合法利益的组织,实际是推行日寇政务的傀儡机构,是工商户送礼行贿的中间媒介。直到1945年第一次解放商会自动解体。 |
(责任编辑:红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