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因设计或质量隐患召回洗衣机,是家常便饭LG因儿童进入洗衣机窒息事件,全球召回产品2010年,韩国大田一名7岁儿童在父母离开时爬进LG滚筒洗衣机,并把滚筒门闭上,结果因在机内打不来门窒息而亡。LG公司认为自己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且有警告标识,所以不为此事件负责。但是LG公司也认为改善产品设计可以杜绝此类隐患,于是全球召回这种洗衣机,仅韩国就召回105万台,也涉及中国售出的672台。LG公司为这些洗衣机免费安装了可在机内开门的锁。 更多的洗衣机召回事件则是由于质量问题。今年7月,夏普在日本召回73万台洗衣机,召回原因是洗衣机震动等原因可能引起断线、起火冒烟的现象。这样的现象在日本发生了3起(无人员伤亡),引发召回。今年5月,三星在澳洲召回15万台洗衣机,因为洗衣机上的水滴可能渗透至电动连接器上,引发火花。去年10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加拿大卫生部与GE Appliances公司联合宣布对中国产、在美国加拿大销售的GE Profile滚筒洗衣机召回66119台,因为该洗衣机上面板容易破裂,有致使用者受伤的危险。此外,三洋、东芝、美国的惠而浦、Frigidaire等公司也都在近年召回过洗衣机。 夏普的洗衣机召回公告 海尔在日本也两次召回过洗衣机2010年,因为冒烟事故海尔在日本召回洗衣机。但由于这次召回后又发生了8起冒烟事故,2012年9月海尔再次在日本召回33万台洗衣机。海尔查明冒烟原因是发动机零件老化。 海尔在海外对其它电器也有过召回。比如海尔美国公司曾在美国和加拿大召回6.75万台冰柜、在美国召回15万台电风扇,因为这些电器有起火风险。 而本次事件中海尔完全回避产品问题,遑论召回海尔第一次声明提到产品问题,但被事实否定,第二次则完全避开
绞死女童的事发地
在本次事件刚发生后,海尔发表声明称:根据我司洗衣机产品的设计原理和性能分析,在报道陈述的条件下,海尔洗衣机不可能发生转动。 但是警方证实,绞死女童的洗衣机盖上盖子会自行启动。在一次记者和警察参与的现场试验中,该洗衣机前两次盖上盖子52秒后,洗衣机会自行运转。第三次盖上后又没有反应,洗衣机时好时坏。 对于声明与事实的矛盾,海尔再没有解释。在最近发布的第二份声明中,海尔干脆对产品避而不谈,却大谈“安全使用”的问题,潜台词就是“我没有责任,是使用者的责任”。 如此回避说不过去,海尔应该解释洗衣机的故障原因,并给出应对措施海尔极力强调使用者责任,这在逻辑上并不能为自己开脱。因为使用者责任和产品责任并不相斥,家长疏于监护和洗衣机自行启动是造成事故的二个条件,缺一不可。 而洗衣机为何自行启动,海尔理应给个说法,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使用不当造成故障。如果是前者,海尔不但应该为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应该说明问题是否有普遍性,是否需要召回。 如果是后者,海尔也应该像LG那样,考虑是否召回产品进行改装,从根本上杜绝隐患。 这种回避或是企业自利策略回避问题其实是中国家电行业的“传统”中国的家电厂商有两大怪:一是世界顶尖的家电巨头都有相当多的召回记录,但是中国的家电厂商几乎从未在国内召回过,似乎中国的家电厂商技术要比国际巨头可靠得多。二是尽管一些中国的家电厂商——如海尔在国外频频召回,但在国内却从未召回过,似乎它们对祖国人民最亲,给同胞用的是最好的产品。 可实际上,中国人用的产品真的更好吗? 理论上讲,电器厂商完全不用召回产品是不可能的。因为电器是复杂的产品,少量产品出现一点安全隐患是难以避免的,这与厂商的制造水平、产品质量的高低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国外的电器厂商,不管多牛,都必定有过召回。中国的电器厂商抵死不召回,实际上是把问题回避掉了。 中国的环境下,回避问题或比承认问题更“划算”召回当然是有代价的,前述夏普召回洗衣机,就花费数亿日元。而不召回的代价在中国却不大。 2007年,福清市陈小姐家的海尔洗衣机发生自燃,最后获赔2650元。2011年,广东五华县一5岁女童开海尔冰箱时触电身亡,最后获赔20万元,而这个赔偿已经创了该县消费维权史上获补偿金额的最高纪录。按照这样的赔偿,如果中国也像日本那样发生8起冒烟事故,海尔会为此召回30多万台电器吗? 实际上,能最后获得赔偿,还是顺利的。查阅海尔消费者维权新闻可知,相当多的维权消耗在扯皮中。 在中国不仅赔偿低、赔偿难,而且缺乏整体上的制度保障。中国的家电召回制度一直难产,业内人士认为这与众多家电企业的反对有关——“国外企业每召回一次花费都颇为惊人,对于实力较弱的国内企业来说并非小事。” 了解了以上信息,就不难理解海尔为何要极力回避问题。因为一旦承认洗衣机有问题,赔偿受害女童一家事小,被舆论要求召回事大。而且在中国,召回不但面临巨额成本,还要面对不成熟的消费者心态——由于中国制度建设的落后,中国消费者还普遍不理解召回的意义,把召回看作“企业的负面”,实际上在国外,愿意主动召回是可以为企业加分的,是企业有良心、靠得住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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