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牛违建”发酵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之后,海淀区城管再次在违建主人张某某的房门口张贴了公告,认定其在楼顶800平方米的建筑属于违建, 要求其在15天内自行拆除,或到城管部门接受调查,逾期不主张权利或不自行拆除的,将报请海淀区政府强制拆除。从8月12日海淀区城管发布这则公告起,我 们就有理由认为这个“最牛违建”进入生命的倒计时了。不仅在于若干亿国人眼睛在盯着,而且关键在于海淀城管终于鼓足了勇气,按照从前章回小说的套路,弓弦 响处,接下来就该箭如流星。 不过,真的要动手了,我倒有极力挽救的念头,觉得不必一拆了之,相反,不如保留。这不是反话正说,保留它,是留作一个标本,借以从中一窥所谓法 律法规在神通广大的人物面前是如何的不堪一击。北京“最牛违建”从开始施工到现在已经历时六年了,城管也不是不管,而是人家拒绝配合。于是,从2008年 12月起至今年,你调查,人家要么出差,要么拒绝开门;你特快专递《权利告知书》,人家要么退回,要么由他人签收。一句话,懒得理你。一来二去,竟然弄得 城管“狗咬刺猬——不知从哪儿下嘴”。由此忽然想到,倘若各地城管执法都如海淀城管这般文明,能够避免多少不该发生的悲剧啊。报道说楼下不堪其扰的住户都 换了三茬,宁可贱卖也得逃离,情况恶劣到了什么程度?相形之下,许多地方不过是小贩占道经营,使市容一时间不大光鲜而已,真不至于暴力相向。 汇总各地城管的执法案例不难推知,城管之所谓没办法,归根到底还在于执法对象有“能量”。就像《水浒传》里的林冲,揪住调戏自己媳妇的恶棍“扳 将过来”,刚要抡拳,一看是高俅的儿子,“先自软了”。北京“最牛违建”的主人虽非权力人物,但有权力背景几乎是可以肯定的。所以他对邻里放言:“我既然 敢住这,我就不怕谁告。”所以他也就对城管五次三番的“调查”全当耳旁风。他的底气估计在于他所发明的“奇经疗法”,对“神经、肌肉、关节、韧带的各种疾 病有手到病除之功”,因此给很多“有来头”的人以及名人看过病,并借此“俘获”了他们。真要这样的话,则北京“最牛违建”也许无心插柳,又牵出了一个神医 类的“大师”,先不讨论。此处由“先自软了”不免又要想到,倘若各地城管在纷繁复杂的管理职责中能够抓“大”放“小”,打一打“老虎”,该能够树立起多么 良好的正面形象啊。 我们一直在强调建设法治社会,步履蹒跚是一定的,但是,如果不是惊动了举国上下,却连一个明目张胆的楼顶违建都奈何不得,让公众建立起对法治的 信心就会很难很难。因此,惟“最牛违建”立在楼顶,视觉冲击强烈,与其在木已成舟之后显示强拆的决心和力度,还不如留着它,所谓“耻辱柱”是也。前几年, 广州二沙岛那个号称价值两亿的违建别墅,正在弹指间灰飞烟灭的,但拆了也就拆了,其所产生的震撼效应只是局限于一时,全不如留着更能警醒城市的管理者、更 能告诫后人当年这里为什么会发生这荒唐无比的一幕!得寸进尺的话,各地不妨都选择一处典型的违建留作标本,把它们视为早已消失了的、传统上的“记恶碑”的 一种,再现于现实当中。 我们需要这类的标本。当然,留着它确实有一点儿难堪,这个标志丑陋的所在会成为当地的一景,让人指指点点。然何谓“知耻而后勇”?何谓“置之死 地而后生”?斯之谓也。这种活生生的反面典型,正是法治进程中有益无害的生动教材。与此同时,惟其时时进入公众的视野,对自以为“能量”无边的人,也未尝 不构成一种威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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