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集“摄影家”、“博友”、“厅官”于一身的湖南省公安厅原副厅长杨建农,在变味的政商交往中沉沦,从一名“好口碑”的厅官沦落为阶下囚。其跌宕人生成了权力变异滋生腐败的又一佐证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益阳、长沙 “我对自己的行为深感痛心……”“工作期间,我的‘口碑’一直很好,我没有索贿,也没有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 2013年5月1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湖南省公安厅原副厅长杨建农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坐在被告席上的杨建农在最后陈述阶段,对自己曾经的行为,深感悔恨。 而此前,衡阳中院以杨建农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杨建农不服,提起上诉。因杨建农现羁押在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湖南高院遂在益阳中院审理此案。 二审庭审中,对检方指控其收受贿赂的款项,杨建农作了部分承认。但杨建农否认其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同时,杨建农还提出一审判决后,自己有“立功”表现,即通过他所提供的线索,益阳警方抓获了一个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对杨建农辩称不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说法,湖南省检察院派出的两名公诉人一一作了驳斥。同时,对于杨建农提出的“立功”行为,检方表示将认真调查核实。因为此案重大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法治周末记者在庭审现场注意到,在两次庭审休息的几分钟时间里,杨建农不时地用目光搜寻旁听席上的亲属。对于这位曾经高居要职的厅级官员来说,此时此刻或许更能感受到自由的宝贵。 杨建农,这位曾集“摄影家”、“博友”、“厅官”于一身的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最终在变味的政商交往中沉沦。其跌宕人生成了权力变异滋生腐败的又一佐证。 开博客的厅官涉贪贿千万 从一名农机学校教师进入警界,到被提拔为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用了22年的时间。 “杨建农的仕途走得十分顺畅,基本上3年内就会被提拔一次。”一位熟知杨建农的湖南警界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而记者在采访中获取的杨建农的一份简历,也佐证了这位警界人士的说法。 1955年6月,杨建农出生于湖南省临湘市,后随父亲下放到临湘黄盖湖农场,并被农场推荐到湖南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学习。两年中专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岳阳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任教师,工作是教学生开手扶拖拉机。1982年1月,杨建农调入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任教,从此踏入警界。4年后,杨建农被提拔为警校副校长。1992年2月,杨建农调入省公安厅,任行财处副处长,一年后升为处长。1997年1月,杨建农的仕途有了突破,他被调入省交警总队,并先后任副总队长、总队长。2002年11月,杨建农调任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08年12月,升任公安厅副厅长。 “杨建农看上去很儒雅,也很时尚。”这是省公安厅一些干部对杨建农的印象。 几年前,警察在网上开个人博客的并不多,但时任公安厅纪委书记的杨建农却赶了时髦。2007年7月25日,杨建农在新浪网开了一个名为“静水深流”的博客。开博之初,他像诗人一样袒露自己的胸怀:“我背弃黑暗,向着太阳,我痛恨暴力,追求光明……我向往幸福。” 法治周末记者上网查询发现,虽然杨建农已身陷囹圄,但其个人博客至今没有关闭。该博客开通3年多的时间里,杨建农在里面共写下了160多篇博文。 “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不想说为党为人民的大话,但是我知道警察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我是一名纪律部队的一员,我深知警察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哪怕赴汤蹈火。我是一名平凡的公安战士,我信奉在岗的每一天,一定不辱头顶那枚警徽的神圣、威严和荣耀。”开博之初,杨建农在博客里阐述了自己“身为警察”的神圣职责。 2010年9月25日的午夜时分,杨建农或许感受到了危机来临,他在自己的博客里贴出了一篇置顶博文,导语是醒目的蓝色字体:“当我们正在为生活疲于奔命的时候,生活已经离我们而去。” 四天后,杨建农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省纪委从家中带走。2013年2月5日,衡阳中院一审判决对杨建农受贿赃款997.29万元、贪污赃款219.2万元,合计1216.4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在变味的政商交往中沉沦 “凡为官者大多难以把握好与人交往的度,一个人做官的时候,对于以私利相求的自然不少,不能无节制地延揽接待,处人要保持一种严肃恭谨的态度,对于有所求的人要尽量减少接见。”这曾是杨建农警示世人的话语,他自己却未能信守“格言”,最后在变味的政商交往中堕落沉沦。 翻开一审判决书,记者发现,杨建农敛财的手法五花八门,而向其行贿的大部分是一些商人,甚至还有一些赌场老板。 2007年7月,湖南一酒业供应商陈少权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偷税,被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陈少权打电话找到杨建农一位姓彭的朋友,让彭请杨建农出面说情打招呼。 当时,彭正好和杨建农在一起吃饭,他把此事告诉了杨建农,同时请杨建农出面给该市公安局打个招呼,从轻处理。杨建农当即给该市公安局负责人打了电话,让他们对陈少权予以关照。为了感谢杨建农的“仗义相助”,彭先后分两次送给杨建农20万元港币。 看到杨建农在公安厅担任要职,一些赌场老板也争相与其结识。 2004年8月,广西商人兰丹邀请杨建农一家去越南旅游,住在越南一家酒店。该酒店阮姓董事长和一位姓严的董事,在得知杨建农系湖南省公安厅领导的身份后,就与兰丹商量,让兰丹带人到其皇家赌场,然后将佣金提高,要兰丹从提高的佣金中拿出一部分送给杨建农,以求得今后杨建农对其在湖南的赌球和地下六合彩活动给予关照。 当年,长沙市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在越南赌场输掉了8000万元后,兰丹依照当初的约定从越南赌场所获佣金中拿出100万元港币,安排人在深圳把钱送给杨建农的妻子陈玲。 “这100万元港币只能算是‘洗码费’,不能算是贿赂款。”在二审庭审中,杨建农作出了这样的自辩。 有付出自然有回报,一年后,这家越南酒店老板开始请求杨建农“关照”。 2005年年底的一天,兰丹打陈玲电话联系到杨建农,告知阮、严的台湾朋友在湖南从事地下六合彩活动,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要杨建农打招呼关照;时任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的杨建农马上给该市公安局负责人打去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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