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篇作品,我不得不暴露隐私。这种为了几行文字撕破脸面的做法,在常人看来是难以理解的,而我,是个不正常的人。我的超常之处在于,是一个靠文字过活的人。对于酒鬼而言,酒精高于一切,对于我而言,文字高于一切。所以,当一个灵感在血液里沸腾,我便会不顾一切地神经错乱、胡言乱语,甚至口吐白沫。其实,世上像我一样的人还有很多,比如冯秋子老师,有一次听她的讲座,她亲口告诉大家,你们必须要写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把人性的本质告诉世人,哪怕穿越道德。
一
每个人都会有初恋,我的初恋发生在十五岁的时候。在那个男生和女生水火不容的年代,算是早恋。那时我不会想到,若干年后的今天,十五岁可能已成为晚婚少年。我开录像厅那几年,经常从沙发下面扫出安全套,而我的顾客,最大年龄也没超过十八。我并未因此感到惊讶,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已彻底颠覆了所有人的观念,人们不仅接受了夜店、人妖和黄色录像,也用实际行动释放着赤裸裸的欲望。但我十五岁那年,大姑娘还不敢公然在街上摆摊,一旦哪个人的妻子传出绯闻,她可能会想到了结生命。 我就在那样的年代,就在那个还不懂得人是怎么来到这个世上的年龄,经历了一场恋爱。我的目标是邻居家一个女孩,她比我小一岁,身材不是很好,微微有点胖。她经常穿一件红色的夹袄,的确良布面,鞋子的颜色和款式忘了,因为我大多时候只注意她的脸。她的脸透着坝上红,眼睛不是很大,但格外有神。那时我非常专一,我下定决心,等我长大以后,非娶这个林妹妹不可。我在村口的一块沙地上,用一节树枝不停写她的名字,然后暗暗发誓,若将来她嫁了别人,我就跳进村东的大口井里。 我经常到她必经之路上等她,风雨无阻。有一次下雪,我在门口那棵歪脖树下站了一个小时,我明明看见她出了家门,拿着一个笸箩去了她婶婶家,像是去还东西,可直到我冻伤耳朵,也没见她返回来。我为此懊恼了很多天,我怀疑她是狐狸精变的,否则,怎么会在我的密切监视下凭空消失呢? 后来我改变了战术,由守株待兔变为深入虎穴,我潜到她家的院墙外面,偷窥和偷听。每每看到她的身影或者听到她说话的声音,我就热血沸腾,然后像完成了作业那样满足地走开。有一次,我从那道矮矮的土墙里面,看到一件红色的夹袄。那件衣服像一面旗帜,在一根电线上迎风招展,午后的阳光洒在红色的的确良布面上,蒸发出一层雾蒙蒙的水汽。那个画面,直到今天依然印在我的脑海里,我觉得,那是我初恋里的一次高潮。 我与那个女孩在一个村里生活了多年,却从未说过一句话,直到后来天各一方也没有。我想,此生再也不会和她交谈,即使现在能够在茫茫人海与她相遇,彼此也未必能认出对方。那时我们若在村里的土路上相遇,她必定在擦肩之时低下头看她的鞋子,我也会低着头走过她身边,偶尔抑制住心跳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她,会看到她的脸颊积了一朵霞光般的红云。我注意到,她走过别人的身边时,头不会那样低,脸上也没有红云。所以我固执地认为,她一定也像我惦念她那样,惦念着我。 这段在现在看来无法理解的爱情,实质上结束于我十六岁那年。那年父亲从乡里调到县里任职,我们全家也就跟着迁徙。记得搬家那天,县里来了一辆吉普,乡里也准备了三辆马车。那次搬家有点像今天的娶亲,吉普车拉着家人开道,马车队装着家具垫后,浩浩荡荡向县城进发。出发时,村里的男女老幼都来看热闹,一群男孩一边用袖口擦鼻涕,一边围住吉普上下左右查看,恨不得把小车上的零件扣下来当玩具。女孩们远远望着吉普车,叽叽喳喳地小声议论,像一群麻雀。我不停地在人群里用眼睛找她,却始终不没见她的踪影。我忽然想哭,但没有哭出来,我没想到,她竟然如此绝情,这是一次前途未知的离别,可能今生再无法相见,她却躲起来了。 吉普车发动的那一刻,我真的流了一滴泪。那是我第一次为所谓的爱情流泪,泪水很沉,打在我手中的一个包袱上。包袱里装着我所有的玩具,我听见啪得一声,像是打碎了一只心爱的杯子。这是我流过的最纯净的一滴泪,没有一丝杂质和灰尘,在之后的岁月,无论爱情如何你死我活,无论多少次泪水洗面,都无法超越这滴泪的纯度。如今的我,已在爱情里修炼成妖,想起那滴幼稚的眼泪,觉得十分搞笑。那个没说过话、没拉过手、没接过吻、没上过床的女孩,竟然如此轻易骗取了我的真情,让我在住进县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一种病怏怏的状态。 是的,我的确喜欢上了她,正是在和她永别的那一天,我确定了她也喜欢我。吉普车行驶到村外一公里时,我看见一件鲜红的衣裳,的确良布面在冷风里微微抖动。她就穿着那件红色的衣裳独自站在路边,第一次直视过来,心无旁骛,目不转睛。她的左手捏着夹袄的下摆,右臂挎着一只竹篮,竹篮里稀稀拉拉有几根枯草。已入深秋,没有人在这样的季节为几根枯草跑到野地里。她臂弯里的竹篮,只是一种掩饰,为一次诀别找一个不太合理的理由而已。我难以相信,平时胆小腼腆的她,竟然鼓起如此大的勇气。吉普车缓缓驶过她身边时,她的目光毫不犹豫地穿透车窗,与我的目光对撞在一起。那是我们第一次相视,也是最后一次。我的目光扫去车窗上的灰尘,像一只找到归宿的鸟,飞进她的心里。那一刻,我分明看到,她的眼眶里转动着两汪清澈的泉水。
二
在初到县城上学的那段时间,她的影子一直纠缠着我。但我发现,这种纠缠,随着时间的流逝在慢慢松绑。那个挎着竹篮、穿着红色的确良夹袄的女孩,越来越土气。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群活泼、精神的女孩。她们梳着简约的娃娃头,衣服是草绿、海蓝、浅黄或纯白色的,虽然大都很旧,却浆洗得很干净。一些女孩,甚至鞋帮子都没有灰尘,穿着这样的鞋子走路,路边的杨树都向她们致敬。这些女孩,大胆地向我投来目光,有些胆子更大的,会拿着作业本让我改错题。 起初,我陷入另一种迷茫,我痴心妄想,是不是这些看我的女孩、这些和我搭话的女孩都喜欢上了我。后来,我走出迷茫,我发现的确是痴心妄想,这些女孩,对所有男生都一样。后来,我听到了人生中第一个爱情既成事实的信息,同年级的一个女孩,公布了一封情书。之后,就有更多的信息传进我的耳朵,一个女生和男生拉手让发现了,一个男生的嘴上有口红,一个女生怀孕了,一个男生强奸了一个女生。当然,这些消息并非都来自我所在的学校,但这些消息,却是当时学生们热议的话题。 走进高中校园时,我变得非常孤傲。那个时候,我可笑地认为自己已经看破了红尘。我把所有听到的爱情故事都当作是自己的故事,沉浸于其中的美好,厌恶于其中的丑陋。那时我虽然已步入真正的青春期,却再没有爱情的冲动,当我无法将爱和性划分出界限时,我开始厌恶起爱情。当一些赤裸裸的关于性的描述传进耳朵,我总是联想到爱情就是为了做爱,而在那时,我认为做爱是非常下流恶心的事情。我回避校园里所有的女生,从来不主动和任何女生搭话,我幼稚地认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与她们做爱。现在回想,那时的想法简直不可理喻。 在高中的三年里,我陷入孤独,若说那时喜欢一个人的话,可能只有自己了。那三年,我的人格分裂为两个部分,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我的这一半爱着另一半,组成一个奇妙的雌雄同体。我的身体进入性冲动和性饥渴的青春旺盛期,内心却渴望着美好。我努力把大脑里有关性的欲望清洗干净,添加进诗歌、音乐和绘画。正是在那个时期,身体里的艺术细胞豆芽菜一样生长起来,也造就了我今天的写作和歌唱水平。 这种自恋倾向,有效地抵制了外界环境的干扰。我隐隐觉得,那个时期我的性格的形成不仅源于年龄的增长,也是社会变革的一种产物。那个时期,社会观念正在进行一次空前的颠覆,山雨欲来,雷声阵阵。大多数人接受了新的思潮,爱情观变得现实、开放起来,恋爱中的男人,更加注重女人的胸部和大腿而非眼神;恋爱中的女人,更加需要用金钱来激活性欲。过程已不那么重要,结果被提到新的高度,一场恋爱,没必要朝思暮想,更无须茶饭不思,找张床一切即刻全部搞定。这样的大潮,把爱情卷入一个巨大的漩涡里,男人和女人畅快淋漓地旋转,尽享着红尘的美妙。而那时还未完全成熟的我,却是这漩涡外面的旁观者,我注视一滩浑浊的水,有一种晕船的不适。 直到后来我走上社会,在更为复杂的人际交往中体会到世俗的魅力,才发现自己是个不近人情的怪胎。当我彻底否定了自己的爱情观之后,我勇敢地投身到那个漩涡里。很长一段时间,诗歌和音乐成为我脚下的冲浪板,我脚踏着自己的才华,冲上一个又一个浪潮。我想站在最高的风口浪尖,让这世间的很多女子,接受一个男人的挑战。
三
我的年龄是那个女孩的两倍,我们坐在干净的肯德基餐馆里,窄小的木纹桌面上,放着一只金属托盘,托盘里是叫做汉堡、鸡块和薯条的东西。我们的手里,各自捧着一个纸杯,里面装着的液体是同一种颜色。其实,不能通过颜色相近就判断杯子里的液体是同一种,这两杯饮料,一杯是巧克力奶茶,一杯是浓咖啡。服务员端来两杯饮料时,女孩也无法分辨哪杯是她点的。她喜欢巧克力奶茶,而我更偏重咖啡。于是,女孩用吸管插进其中一个杯子里,轻轻吸了一口,她咧一下嘴角说,这杯是你的。 我从她手中接过我的咖啡,把她吸过的吸管放进嘴里,浓浓的苦味,透着醇香。然后我们边吃边谈,谈理想、生活、爱情,也谈性。 之后,她开车把我送回家。一切如此平淡,如此合乎常理,我们之间的关系,正常到无懈可击。她把我送回家之后,就很快会忘掉我。而我,疲惫地躺到床上,陷入回忆。一件红色的夹袄,挂在电线上,洒满阳光的的确良布面,蒸发出梦境般的水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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