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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大二号的政区变革及组织关系略述(2)
时间:2017-11-03   作者:马艳民   来源:沽源网   点击:

  1958年沽源县行政区划由乡社制变为社队制。
  1958年8月25日,中共沽源县委遵照中共张家口地委指示,召开了大办人民公社的重要会议。
  1958年8月28日,将全县24个乡(镇)所属的7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建5个人民公社:
  平定堡镇、扇子梁乡、小河子乡、白土坑乡、高山堡乡组建东风人民公社,驻地平定堡后改为平定堡人民公社。
  宏城子乡、闪电河乡、大二号乡、石门子乡组建闪电河人民公社,驻地闪电河,1959年并入平定堡人民公社。
  小厂乡、脑包怀乡、长梁乡、五女河乡、明沙滩、救龙泉乡组建红旗人民公社,驻地小厂。
  西辛营乡、莲花滩乡、丁庄湾乡、小碱滩乡组建跃进人民公社,驻地西辛营。
  黄盖淖乡、四道营乡、占石沟乡、红圪塄乡、九连城组建九连城人民公社,驻地李旺营铺。
  1958年9月18日,坝上五县(张北、沽源、康保、尚义、商都)合并为张北县。
  1961年5月,大县划开,恢复了沽源建制。省、地委批准了组建了中共沽源县委员会书记处。另设了整风整社办公室,专门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中“一平二调”等错误和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问题。中共沽源县委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改进领导,解散了“大食堂”,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改为生产队落实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
  1961年6月沽源将原来几个人民公社划为十九个,其中大二号为十九个人民公社之一。大二号人民公社委员会下属13个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为张秋宝,副书记为马继有(1962.2免)、戴玉英。
  1962年3月6日,将全县19个人民公社改建为6个区。将191个大队改为180个人民公社。大二号作为一个人民公社划归为闪电河。书记为李树清(1964.11免)、董其伟(代理1964.11免),副书记为戴玉海(回族)、张玉池(1964.11搞“四清”)
  1965年撤销区的建制,改建为14个人民公社、1个镇,将180个人民公社改为178个生产大队。大二号隶属于二道渠人民公社,社长为牛英(1966.5—1968.2),书记为田宝智(代理),副书记为杨顺,主任为田宝智(回族,1968.2—1973.5),武贵(1973.5—1976.10)。
  1970年3月6日,二道渠公社党委成立。下属11个生产大队党支部,大二号隶属于二道渠乡公社。
  1971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沽源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沽源县第四届委员会。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文化大革命”结束。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摈弃了长期以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
  1979年7月21日至8月1日,内蒙古多伦五号公社出动75马力拖拉机2台,再次越境到沽源县二道渠公社大二号大队紧靠罗围辅村北部开荒2100亩。
   8月14日沽源县革命委员会向张家口地区发送传真电报,汇报了这一情况。多伦县革命委员会发了:多革发(79)24号文件《关于河北省沽源县纵容马文信抢掠我县十七号大队庄稼,造成一个生产队200多口人,一秋无收,全年断粮事件的报告》。经沽源县调查多伦县的所谓报告与事实不符,10月6日沽源县革命委员会上书李先念、乌兰夫副总理,并将沽源县调查报告上报中央民政部;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给沽源县打电话询问这次纠纷的情况。沽源县革委将调查报告呈上,作了回复,此次纠纷直到1982年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仍未能圆满解决。后因多伦县五号公社放弃耕种越境开的2100多亩土地,纠纷才得以解决。
  1983年10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进行了机构改革。
  1984年2月8日,机构改革,撤销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改设乡、镇,改建为18个乡人民政府,其中,增设了常铁炉和大二号民族乡(1984年7月,正式办公)。

(责任编辑:红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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