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奋斗、流血、献身(包括出卖肉体),或者像马晓红说的那样——粉身碎骨——都不成其为问题,总要获得崇高的敬意。但是,为了他国的事业“粉身碎骨”,比如马晓红为了朝鲜的事业,而奋不顾身,成为牢中之囚,又该得到什么评价呢?如果她真的向朝鲜输送核原料,为了外国的利益而危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又算不算是罪大恶极的汉奸呢? 想当初,志愿军跨过鸭绿江,雄纠纠,气昂昂,为了朝鲜(当然也为中国),浴血奋战,不惜代价,才有了今天的金氏世袭暴政。但当时的现实是,抗美援朝就等于保家卫国,因为新中国刚成立,本来又穷又弱,加上战火连绵,更是元气大伤,正是美帝入侵的高危期,眼看山姆大叔的大脚就要跨过江来,岂能坐以待毙?另外,拒敌于国门之外,当然比让战火在中华大地燃烧要好。于是乎,中国与朝鲜并肩作战,生死相依,朝鲜大妈几乎比亲妈都亲,加上当时媒体的极力渲染,似乎朝鲜跟中国真的亲如一家,为朝鲜的事业粉身碎骨也都值得了。 然而,俱往矣。如今的朝鲜政权,完全成了中山狼,成为农夫怀里的毒蛇。金氏政权吃着中国,喝着中国,每到关键时刻,都离不开中国的庇护,却还总要反咬中国一口,这种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国家,还值得我们继续为其卖命吗?可是,马晓红不管这些,仍然公开高调表示,为了朝鲜的事业,即使粉骨碎骨,也在所不辞。 我们真的不明白,马氏献身朝鲜的动机何在。对于自己的祖国,她乏善可陈,甚至违法犯罪,可为了金氏专制下的外邦朝鲜,却不惜粉身碎骨,这难道能说是正常吗?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毫无疑问,她完全忘了自己是中国人,完全把自己当成了朝鲜人了。如果有可能,或者有需求,她就完全可能背叛自己的祖国,甚至出卖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沦为一名危险而可耻的汉奸。就像一名铁了心要出轨的荡妇,即使还未得便与心目中的奸夫上床,但也注定了将走上一条身败名裂的不归之路。 或曰:当年加拿大的白求恩,不也为了中国人民的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吗?诚然,白求恩是一名外国人,但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为了正义的反法西斯事业,是为了崇高的事业,即使不是为了自己的国家,他的死仍然重于泰山。日本的禽兽大兵到处杀人放火,虽然是为了他们的国家,但也是万恶不赦的罪犯,他们的死比蝼蚁臭虫都不如。再看马晓红,对中国梦不热心,反倒信誓旦旦,要献身朝鲜,而且还不是正义的事业!据美国指称,她在为朝鲜提供核原料,如此说来,她献身的是罪恶的事业,跟效劳法西斯毫无区别。朝鲜现在正在邪路上亡命狂奔,你一个中国的企业家,在商言商也无可厚非,犯得着要钱不要命,甚至粉身碎骨吗?你为金三胖落忙,岂不是助纣为孽,为虎作伥?你难道不明白,金正恩铁了心搞核武器,不但是针对美日韩,也是在威胁和讹诈近邻中国啊,一旦他的图谋得逞,将来受害最大最深的必是中国。如此说来,马晓红已经出卖了国家与民族的利益,那她不算是汉奸又能算是什么呢?
我们真为这样的中国人悲哀,但是,马晓红又是什么样的背景呢?一个富甲一方的生意人,一个姿色出众的妇道人家,一个官居辽宁人大代表的正能量,怎么能够与金氏政权暗通款曲呢?这其中可供国人想象的空间真是大得无边无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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