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有新的与“传销”有关的悲剧发生,都会刷新人们的认知,令人深刻体会到这种犯罪模式非同寻常的恐怖。 2004年,来自河南省的大学生阿飞,毕业不久之后,便失踪在了遥远的广东。在那时的刑侦条件下,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失踪者并不容易,他的亲朋好友并不知道,他到底是遭遇了什么不测,还是仅仅以为自己的原因选择了独自流浪。当时,这起事件和大多数普通的失踪案一样,并未得到舆论的广泛关注。然而15年后,人们却发现,这起案件的真相竟然如此惨烈而恐怖,而案件幕后的黑手,正是我们从来都不陌生的传销。
原来,阿飞早在2004年,就因为不配合传销分子的安排,被他当时参与的传销组织成员无情杀害,并惨遭分尸。尽管警方在不久之后便发现了阿飞的部分遗骸,但由于缺乏用于比对身份的信息,警方一直未能判明数据库中这具“无名尸甲”的身份。而参与犯案的传销团伙成员,更是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对此事守口如瓶,使得案件一直未能得到侦破。直到警方引入DNA技术,并通过曾与阿飞一同陷入传销团伙的同学取得了关键线索,这起悬案才终于告破,而十几名参与了这起恶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终于被一网打尽,等候接受法律的审判。 传销之恶,罄竹难书——数十年来,这件事早已成了广大国人心中的共识,然而,即便如此,传销组织究竟能恶到何种地步,却依然总是能突破人们的想象力。人们曾经以为传销不过是经济犯罪,但后来却发现原来传销还会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人们曾经以为传销只会累及那些财迷心窍的受骗者本人,但后来却发现传销毁掉了太多美满的家庭;人们曾经以为传销只会谋财,但后来却发现传销竟然还会害命……每当有新的与“传销”有关的悲剧发生,都会刷新人们的认知,令人深刻体会到这种犯罪模式非同一般的恐怖。
90年代,传销在刚刚在中国开始发展时,确实一度披上过看似合法的外衣,迷惑了不少人成为这种“金字塔骗局”的拥趸。但是,随着一个又一个传销泡沫骤然破灭,大多数人都渐渐看清了传销的欺诈本质,2004年时,传销已经成了一个“人人喊打”的概念。按理说,任何诈骗类的犯罪发展到这个阶段,都将渐渐销声匿迹,走向消亡。但传销模式却凭借着极强的生存与适应能力,不仅没有就此消失,还发展至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以暴力对参与者进行人身控制。 当传销犯罪团伙发现普通人越来越不好骗的时候,他们并未选择知难而退,而是变本加厉,开始采取暴力方式控制被骗来的参与者,并对其进行“强制洗脑”。大学毕业不久的阿飞,便不幸成了一个此类传销团伙的“猎物”。当时,他一进到传销团伙的“地盘”,便被夺去了几乎所有赖以生活的物品,成了“寄生”于传销团伙,毫无尊严与自主权可言的一员。传销团伙认为,只要将暴力控制和持续不断的洗脑结合起来,就能改变一个人的心智,使其心甘情愿地投入传销,而这一招也确实在大多数受害者身上奏效了。但他们没有想到,阿飞无论如何就是不肯就范,于是便对阿飞施以了更多的暴力,最终活活打死了阿飞。
据警方通报,当年参与了杀人的人,后来大多都离开了传销团伙,过上了平凡的生活,且并无犯罪记录,这说明他们未必是天生的穷凶极恶之人。但是,在传销团伙这样一个扭曲的环境之中,所有参与者的人性都难免会被利益的诱惑渐渐磨灭,以至于作出杀人这样的疯狂举动。对此,我们不可不察。 如今,与2004年相比,传销组织的犯罪形态又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其中最明显的趋势,就是暴力相对变少了,而骗术则变得越来越高明,以至于让人很难看出其传销本质。但千变万化,不离其宗,传销的终极目标,依然是将尽可能多的人和他们的钱拖进无底的“泥潭”,任何可能阻碍、威胁传销团伙“拉人”进程的人,都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只要传销团伙对非法利益的渴求没有改变,他们就永远有可能做出更加可怕的事情。因此,有关部门对传销团伙还应不遗余力地坚决予以打击,决不能容许种种传销团伙在未来继续改头换面、为祸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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