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陈龙出示工作证说,自己已被“停职”半月。新京报记者 刘刚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刘刚)至昨日,安徽省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陈龙已被“停职”半月。12月2日,陈龙接到城管局长口头通知,决定调其到“县城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组”工作,12月4日到征迁组报到。 昨日,陈龙称他至今未到征迁组报到,针对“停职”与“调岗”决定,他已先后向安庆市、太湖县相关领导书面申诉。据其分析,自己被变相停止职务,与子女起诉县政府违法征收房屋有关。据了解,陈龙女儿等4人曾对太湖县政府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县政府以改善环境等为由征收60户房屋 45岁的陈龙是2011年10月调任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的。此前,他在太湖县公安局工作,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副科级)。 据陈龙介绍,上世纪90年代,他在县公安局家属院分到一套住房。2010年,陈把面积约150平方米的二层房屋过户给女儿陈子琳,“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 2012年10月15日,太湖县政府以“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结合太和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需要”为由,作出《太湖县人民政府房 屋征收决定公告》(太政发[2012]14号),决定征收县公安局大院内60户住宅房屋(目前其余56户单元房已经被征收并拆除),紧邻太湖县公安局办公 楼东侧的陈龙女儿等4人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 4人已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包括陈龙女儿在内的4人不服上述房屋征收决定,认为该决定违法,于2012年12月6日向安庆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3年2月16日,安庆市政府决定行政复议延期。3月13日,安庆市人民政府下达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太湖县政府征收决定。 2013年4月2日,陈子琳等4人不服安庆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向安庆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月27日,安庆中院裁定该案中止诉讼,10月22日开庭,后于11月21日作出判决,安庆中院驳回了陈子琳等4人的诉讼请求。 陈龙说,陈子琳等4人不服安庆中院判决结果,已于12月10日在法定期限内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陈龙表示,首先,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申请依法撤销;其次,他们可以不计较政府的征收决定违法,因为是他们惟一的住宅,希望政府依法就地或就近进行产权调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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