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酒”,顾名思义,就是除了婚丧嫁娶之外,没事找事摆场子办酒席,趁机收取“份子钱”。近年来,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在不少地方尤其是农村较为普遍。今年以来,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通报了多起相关案例。 例如,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区委督查室主任江义于去年8月和10月,违规先后两次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均未按规定报备。10月办升学宴时,邀请了亲属以外人员共计29人,违规收取礼金。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莽格吐乡莽格吐村妇女主任鄂玉杰去年9月违规操办“乔迁酒”,共设酒席15桌,并收取礼金。 从曝光的案例来看,这些干部摆酒,无非是找个理由收钱,借机敛财。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这些找名目摆酒收钱的干部,仗着手中有权力,故意为自己设置腐败由头,乱‘敲竹杠’,群众得罪不起,只好‘破财免灾’,比节日敛财更恶劣。” 记者采访发现,越是在人情氛围浓厚的基层,“无事酒”式的腐败越为严重。秦巴山区的一些村民向记者坦言,很多政策掌握在村干部手里,村民要获得办事方便,普遍将“赶人情”视为“敲门砖”,通过参加村干部的酒宴来达到目的。一些村民说,如果不去怕得罪村干部,容易导致一些惠农补贴、补助等无法享受。 三峡库区一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一些单位部门领导摆酒,喊你去总要表心意吧?心意不够了还不行。乡镇很多资源都要从上级单位部门要。” 庄德水认为,“无事酒”现象反映基层权力缺乏约束,由于监督不到位,基层干部才敢有恃无恐,制造利益输送的机会。 “无事酒”带坏风气群众深受其害 “有些干部频繁办酒,收一次的钱顶农民十来年的收入。虽然知道是腐败,但是却不得不送,群众非常反感。”秦巴山区的一名村民说。 这名村民给记者算了笔账:自己种四亩田,一年的收入不过5000元。而村干部办一次酒席,按一般情况下大约40桌,每桌8人,每人就算送礼金200元,收入也达六七万元。除去办酒席的费用,办一次酒席随随便便就收入五六万元,约合当地农民10年的收入。 “上学、看病、找工作……不花钱办不了事啊。”在南方某市的行政服务中心,一名来办事的群众向记者抱怨,“有人还巴不得借机会巴结那些干部,摆酒正好是个由头。” “无事酒”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近年来,西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纪委多次查处党员干部办“无事酒”敛财。一名被查处的乡镇干部称,他每年要送四五万元的“份子钱”。为了将送出去的份子钱收回,他便以搬家为由办酒席,结果被县纪委当场查处,并将收取的10万元礼金退还。“明知县里禁止办‘无事酒’,但我心存侥幸,想着以前很多领导干部都在办,自己不办太吃亏。”他说。 由于频繁参加酒宴,且礼金越来越高,不少干部都觉得难以承受。一名工作10多年的乡镇干部告诉记者,他每年家庭收入5万元,但份子钱就要送4万多元,经济压力很大。 “赶上逢年过节,良辰吉日,我一天最多收到4张请帖。人情费对大多数普通公务员来说是一笔不菲的开销。”南方某县级市一名公务员说,许多人收到请帖总觉得左右为难。不去觉得不给人面子,去吧又没有那么多金钱和时间,“无事酒”已成为人们的一种精神负担。 “隐秘化”“分散化”趋势为监督增加难度 如今,在中央加大力度整治“四风”的背景下,“无事酒”也引起多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纷纷采取措施,遏制不良风气。 湖南省规定,从2013年11月1日起,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除婚礼、丧礼外,禁办酒宴,村委会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两年多以来,湖南党员干部办“无事酒”的歪风大大好转。 近年来,重庆也对“无事酒”进行了大力整治。记者在多个区县采访了解到,这些地区将整治“无事酒”当作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整治“无事酒”,党风、民风得到明显改善。 以巫溪县为例,由县纪委牵头出台规定,乡镇街道和部门细化配套方案,村完善村规民约。巫溪县严格限定办酒席范围,除婚嫁和丧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办酒席。婚嫁和丧事需要提前申报,规模被限定在15桌以内。领导干部一旦被发现违规办酒席,一律免职,同时还可能追加党纪处分。 虽然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无事酒”目前也呈现隐秘化、分散化、跨区域化特点,给监督带来很大难度。一位纪检干部告诉记者:“一些人为了规避检查,到其他乡镇、区县办酒席;一些人为了掩人耳目,化整为零,多个场所分散办酒席;甚至还有一些人,今天办两桌,明天摆几席,只收礼金,不写礼单,这些都给整治带来极大难度。” 庄德水等专家认为,现有的“限酒令”“限宴令”在宴请数量、宴请范围上加以限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很难治本。除了加大惩处力度,更重要的是重构地方政治生态,约束官员手中权力,推动简政放权,避免官员借权力寻租。 |
(责任编辑:江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