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市儿童医院接治一女婴,并在其体内前后两次共发现4根缝衣针。不久前,江苏淮安也发生一案件,医生在一11个月大女婴体内取出4根缝衣针。让人疑惑的是,这类残忍的针扎女婴案怎会频繁发生?
缝衣针扎害女婴的案件残忍且并非孤例缝衣针扎害女婴案例被频繁曝出,但真实数据可能远不止于此X光片显示出女婴体内的三根缝衣针。 发生在哈尔滨市儿童医院的案件,最早由该院医生且是知名科普作家的李清晨曝出,发现的过程甚至有些偶然。在李清晨8月7日的第一条相关微博上这样描述到: “当娘的也有糊涂的,缝完被面就用这个被子把孩子给包上了,然后就悲剧了。”而在8月20日,患儿再度入院被发现体内又新出现3根针时,他这样说到:“我 们错了,轻信了家长的解释,真的以为是误伤”,“再次入院!这次是三根针,已报警,患儿抢救中”。 今 年7月底,在江苏淮安市也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件,11个月的女婴被发现体内有4根针。但案件中女婴家人的态度却值得体味,因为根据妇幼保健院记录,女婴家人 自7月22日就知道孩子体内有针这一事实,但他们直到29日才带孩子到医院就诊,中间没有报警,手术后在医院的劝说下仍然不愿意报警。无奈之下,最后院方 报警才使得案件引起关注。 2012 年,大连市一名27岁女孩被发现颅内藏有5厘米钢针二十余年(由于颅骨坚硬,医生判断,针只能是在新生儿阶段由未闭合的囟门插入,故而推算出时间)。 2011年,北京天坛医院收治了一名来自山东的5岁女童,在其颅内、颈内和腹部发现三枚钢针。2009年,成都一名11岁女孩被检查出颅内有一根缝衣针, 且该针在脑内应该有十年之久,以致小女孩只有三岁的智力。2007年,云南省嵩明县妇女罗翠芬体内被发现藏着26根缝衣针达30年之久,而根据医生的判 断,这些针很可能也是在其出生不久便被扎入···这些案例还只是被发现的一部分,由于医疗手段和其它因素的限制,更多的类似案件可能都因为婴儿死亡就被当 做其它疾病或意外而草草收尾。 哈市儿童医院的案件也是如此,若不是医生和护士细心察觉,结局可能就大不一样。婴儿很可能就被认为因某些疾病或意外而早夭。 很多缝衣针扎害女婴案背后都是重男轻女思想作祟虽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但类似案例的行凶动机多因重男轻女观念X光下显示出了已在一11岁女童颅内存在十年的钢针。 知 名美剧《豪斯医生》(House M.D)就曾描述了一个华裔女性因颅内钢针引发少见病症的故事。剧中,这名女性在出生后不久便被父亲在头颅内插入钢针,然后被遗弃,最终被美国家庭收养。 而行凶并遗弃女婴的动机就是这名父亲想要一个男孩,却又碍于计划生育政策不能生二胎。 遗憾的是,这部美剧里的情节并非戏说,相反,却真实的反映了发生在中国的一种现象。前文提到的11岁成都女孩,其颅内的钢针就是被其生父在她出生后不久插入的。而经过警方的调查,他的作案动机就是“不想再要一个女儿,而老婆又不想把孩子遗弃”。 而一些民间荒唐迷信的“土传说”也加剧了针扎女婴案件的发生对哈尔滨市儿童医院的针扎女婴案件,微博用户@小羊小痒这样评论道:“这是一个封建迷信的土办法,针入大女体,下胎生男孩。”知名心理学家武志红也提供了一个类似的传说:“以及将女婴杀死埋在路上,让千万人碾压,看来都是出自同一种心理——让投胎的女魂不敢来投。” 这些类似“巫术”的传说看似荒诞且愚昧,但却不一定没有市场,特别是对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和老人来说。实际上,在今天,一些女孩被取名“来娣(弟)、招娣 (弟)、有娣(弟)”仍然很常见。在张艺谋的电影《我的父亲母亲》中章子怡所饰演的女主角的名字也很接地气的叫做“招娣”。而对于叫这类名字的女孩,她们 的名字实际上就写满了她们父母对能“招来一个弟弟”的期待。 此外,在《刑法》中,杀婴也属于故意杀人罪。又因为以重男轻女为动机的杀婴不属于情节较情的范畴,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即便是亲属“杀婴”也有所顾忌。而使用针作为凶器,则不易被发现,方便以意外或慢性病为借口解释死因,从而规避风险。 更残酷的是,缝衣针扎害女婴只是“性别杀戮”的冰山一角在中国,通过技术选择性堕胎、遗弃甚至贩卖女婴仍然猖獗来 自《大西洋月刊》整理的一组数据显示,中国自1971年以来人工流产手术总量达3.36亿次。这其中有相当部分都是选择性堕杀女婴。而这就造成了,中国新 生儿男女比例远超103-107:100的正常水平。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新生儿男女比例为116.86:100,到2010年第 六次人口普查中,这个比例还上升为118.06:100。 各国家或地区男女比例分布(越红男性更多,越蓝代表女性更多,灰色为无数据)。 堕杀并不是唯一的形式,来自2008年世界银行披露的数据还表明,当年中国就有109万的新生女婴因选择性堕胎、溺亡、遗弃等因素死亡或“失踪”。此外,贩 婴现象依然存在。根据《南方周末》的深度报道,不久前的富平医生贩婴案中,女医生就利用了婴儿家属“重男轻女”的思想,骗走了不少女婴贩卖。 而计划生育放大了“重男轻女”的影响,成为“性别杀戮”的推手浙 江大学和伦敦大学研究人员发表在《英国医学杂志》的报告表明,仅在2005年,中国出生的男孩就比女孩多出110万人。在20岁以下的中国人中,性别比例 最失常的是1至4岁年龄段。男女比例为124:100 ,而农村地区的比例更高达126:100 。其中,江西省和河南省的1岁至4岁儿童中, 男女比例超过了140 :100。而第二胎生育的性别比例失调情况更为严重, 男女比例达到143 :100 ,而江苏省以192 :100的比例位列榜首。 2010年3月,《经济学人》针对中国和印度广泛存在对女婴的“杀戮”甚至创造出了一个新的英文单词 “Gendercide(性别杀戮)”。在《经济学人》看来对女婴的“杀戮”源自三个因素:重男轻女思想下对男孩的传统偏好、对现代小家庭的渴求以及可辨 别胎儿性别的超声波和其他技术手段的出现。虽然重男轻女现象在各国多少都存在,不过在视4到6个孩子为常态的社会,在父母眼里,男孩迟早会降生,对男孩的 偏好没有必要以杀害女孩为代价。但是中国由于只允许生一个孩子,为了生男孩有些家庭只能牺牲未出生的女儿。这也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一胎过后性别比例会更加失 衡:第一胎父母往往会接受女孩,但是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确保第二个孩子(很可能是最后一个孩子)是个男孩。 值得一提的是,印度的“重男轻女”较中国有过之而不及,将女婴活埋,残害甚至将堕杀的女婴喂狗的事件在印度某些地方都屡有发生。 这里还要补充一点。在之前的专题《“生男孩”比“生女孩”更痛苦?》提 到了“男孩是建设银行”、“女孩是招商银行”;“生男孩赔钱”、“生女孩赚钱” 这些想法。表面看上去,好像是一方面中国仍然存在虐杀女婴现象,同时也有不少人更想“生女孩”。但实际上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由于发展的不平衡,这两种想 法其实是在中国共存的,在某些发达地区“重男轻女”现象已经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在一些欠发达地区传统的思想仍占据主流。这种不平衡在不同代际间也存在, 实际上有不少针扎女婴案的凶手正是婴儿的祖父祖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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