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贿案今日在深圳开审 羊城晚报记者王磊摄 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因涉嫌单独及伙同其妻子黄某虹(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被深圳市检察院以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今天,何靖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对十余单受贿事实无异议 今天的庭审从上午10时开始,吸引省内大批媒体前往采访,何靖的十余名亲属也前往法庭旁听。 何靖对所控受贿罪表示认罪,对检方指控的十余单受贿事实表示无任何异议。他表示,自己主动投案自首,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积极主动退赃,希望法庭能对其宽大处理。何靖表示,这两年来,网上出现了他的很多负面消息,包括个人作风问题、财产来历不明等经济问题以及买官卖官等,这些消息越来越多,让他最终下定决心,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该案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4月8日将该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何靖是近年来广州公安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的官员。 此案将择日宣判 为娱乐行业老板“打招呼” 检方透露,何靖收受的贿赂大量来自休闲娱乐行业的老板。由于何靖分管治安,许多特种行业的老板争相“拉关系”、“求关照”。其中,广州市白云区一家卡拉OK俱乐部因为治安问题,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该俱乐部股东周某找何靖“打招呼”后,俱乐部一周后就得以重新开张。为答谢何靖的帮忙及日后继续获得关照,周某先后送给何靖人民币42万元、港币6万元。为了给这个实权人物送钱,周某也颇费心思,听说何靖女儿在香港工作,立即以此为由,送给何靖妻子港币数万元。何靖妻子将此事告知丈夫,何靖知道周某在拉拢讨好他,欣然收下这笔钱。 帮涉案人员逃脱刑责 何靖还屡次出面为涉案人员说情,从而收受贿赂。梁某是广州市白云区一家物业有限公司的老板,其朋友钟某涉嫌窝藏罪,在何靖的周旋下,钟某一审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3年。后钟某又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由于何靖“打招呼”,最后未作刑事案件处理。梁某的亲戚在家打麻将赌钱被公安机关抓获,梁某找何靖帮忙后,其亲戚未被治安处罚。梁某先后送给何靖人民币85万元、港币26万元、美金1万元,并通过何靖妻子送上人民币11万元的红包。 借“卖官”敛财 人事安排是何靖敛财的又一途径。他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下属多名公安民警在职级升迁、工作调动、岗位安排等方面提供关照,以此收受贿赂。广州市白云区某镇党委副书记王某某曾与何靖有隶属关系。何靖为其在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1万元。 染指经济活动收黑钱 染指经济活动是何靖收黑钱的另一个重要来源。何靖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民警麦某坚在承包经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下属企业、投资入股企业、职级升迁及麦某坚亲属工作岗位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麦某坚以“利润分红”和“感谢费”等名义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20万元、港币4万元。 新闻链接 何靖,男,1957年生于广东德庆,研究生学历,二级警监警衔。落马前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出入境管理处等单位,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2012年8月25日,何靖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9月20日,中共广州市纪委对其立案并采取“双规”措施展开调查。据通报称,2003年至2012年,何靖在担任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同时还涉嫌长期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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