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受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贺某与被害人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后贺某抓住徐某衣领将其摔倒在地,致徐某受伤。经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在我院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徐某在我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经了解,被告人贺某与被害人徐某均成年不久,且双方仅因琐事发生冲突,之前并无过节。见此情形,我们主张调解,一方面可以赔偿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开庭前本院多次调解均未成功。开庭后,我们为此案做最后的努力,希望能争取一个双方均满意的结果。在4月30日下午,双方终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徐某撤回附带民事起诉。
在这里提醒广大青年,切勿一时冲动,在与人接触的过程中,难免会因一些事引起纠纷,若遇到问题就诉诸“武力”解决,很可能会因为一时之快而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伤害他人是一笔“双输”的选择,打赢进“监狱”,打输进“医院”,在此法官呼吁大家遇事莫冲动,三思而后行。要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
(责任编辑:红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