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赵蕾)针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红论文涉嫌抄袭一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宣传部负责人回应称,鉴于张红教授涉嫌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已免去其学术职务,校学术委员会调查小组在认定后,会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此事。 今年1月6日,《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发布一则《本刊声明》称,经举报并核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红发表于该杂志2010年第1期的一篇论文与德国学者Klaus Martin在先所著作品高度雷同,涉嫌抄袭。“本刊决定撤销张红署名的《19世纪德国人格权理论之辩》一文,目前已联系相关文献数据收录机构将该文从数据库中删除,并建议读者在引用相关内容时直接参考德国学者原书。”编辑部称,“强烈谴责这种学术不端行为”。 新京报记者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宣传部获悉,学校高度重视张红教授涉嫌论文抄袭一事。校党委书记、校长已第一时间召集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校学术委员会成立调查小组,启动相关调查工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昨日发布的通告显示,鉴于《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声明,张红教授在该刊物发表的《19世纪德国人格权理论之辩》一文与德国学者著作存在雷同问题,张红教授本人已辞去学校法学院副院长职务,学校已免去其法学院党委委员、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学校组织专家正在对张红教授涉嫌学术不端问题作进一步认定,并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张红2010年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3年担任教授、博导。同时他也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信访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6年4月,张红当选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目前,记者查询发现,该校官网上已没有有关张红的职务信息。 新京报记者查询了解,教育部2016年6月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指出,“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经调查认定则应当被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九条称,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一)通报批评;(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三)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四)辞退或解聘;(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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