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赵艳红 潘旭海) 3月初,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沧州一中)12名高中生因在校携带或使用手机陆续被劝退,引起热议。沧州市教育局今日下午向人民网记者回应称,在批评教育、本人认识错误的基础上,12名学生立即返校学习。 据了解,沧州一中自2014年搬迁至新址后,实行全封闭全寄宿制管理。学校在旧址时就规定学生禁止携带手机。 3月27日,沧州一中曾就劝退学生一事发布声明称,维持对12名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严肃执行校规,体现了学校为大多数学生负责的担当”。声明还称,此次处理12名违纪学生,学校并非是“不教而诛”的突然之举,而是在多次告知、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为维护大多数学生利益而作出的无奈之举。 “教育法是教育基本法,校规必须服从教育法。沧州一中因学生使用手机就劝学生退学的做法过头了,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才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 《新京报》此前发布评论称,校规不能与国法相违,是基本的常识。学生有法律赋予的受教育权,不能单凭一纸校规就予剥夺。《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文规定,对违反校规的学生“不应以停课、劝退等形式剥夺学生学习权利”。《细则》同时规定:“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而现在的情况是,学校先予劝退,家长又跑到教育局要求调查。学校用不合法理的校规处置学生,可谓法盲“执法”。 教育局回应全文如下: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沧州市第一中学劝转12名违纪学生问题的意见接到关于沧一中劝转12名手机违纪学生的家长反映后,我局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深入一中,全面细致地调查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又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考虑多数违纪学生面临高考关键时期,3月30日,经局党组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教书育人根本宗旨,践行以生为本、教育为主管理理念,在批评教育、本人认识错误的基础上,12名学生立即返校学习。沧一中对返校学生要倍加关心爱护,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心理疏导和学业指导,使其尽快进入正常学习生活状态。 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管理工作规律,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目前,已与12名学生、家长对接沟通,安排妥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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