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官员都有子女‘高考移民’,以县级公务员居多” 刘小乐绝非孤例。 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监察处处长格日乐告诉记者,从他们得到的举报情况来看,有许多河北公务员家长都将孩子送到内蒙古参加高考。 她表示,由于这些举报还在调查之中,目前还不能向媒体公布这份名单,但她向记者确认,这些公职人员“有党委组织部的,公安局的,派出所的,水利局的,还有学校老师等”。 格日乐说,这些公职人员分布在各个行政序列里,以县级公务员居多。 “考前查出是‘高考移民’,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查出,取消成绩,录取后查出,取消录取资格。”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一处处长张培文对记者表示,不管是不是官员子女,他们对待“高考移民”的态度是一视同仁的。 据格日乐介绍,2014年年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已成功清退1465名“高考移民”,这其中有几百人来自河北。此外,在高三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库中,还有区外身份证号的考生10932人未参加高考报名,这些拥有区外身份证号码的考生往往是调查重点。 原春玲是一名内蒙古赤峰市高考学生的家长,她女儿班上有一位辽宁同学。“这位同学是从小就在这里就读的,今年都被反复调查了好几遍。”她说。 湖南大学2012年录取10名内蒙古考生,6人来自河北 从2012年开始,内蒙古加大力度清退“高考移民”。这源于当年的一次高考事件。 “当年湖南大学在内蒙古录取了10名文科考生,后来在给这些学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发现其中6位考生的家庭地址都是在河北的。为此湖南大学方面还专门打电话给我们,怕弄错了。”5月28日,格日乐对记者说,调查后发现这6名考生都是河北人,“最后还是录取了,因为这些学生都符合我们当年的招考政策,我们那时候要求考生父母的户口必须在内蒙古。但考完后,他们立马把户口又迁回河北了。” “这种例子太多了,他们‘移民’过来都是冲着好学校来的,在内蒙古考高职和高专倒是没有任何限制,但他们也不愿报考。”格日乐表示,“高考移民”挤压了内蒙古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2012年以后,内蒙古对待高考移民的政策在不断完善。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在2013年3月14日修订出台的《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内蒙古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中规定,截止到2014年4月1日,从自治区外迁入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内蒙古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一是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二是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2年;三是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2014年11月27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又公布了一条重要招生政策,《关于<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在我区参加高考的相关条件界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补充意见》,对于考生报考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约束。 以社会保险缴纳为例,该补充意见规定,“参加2015年高考的此类考生,应缴纳2013年和2014年的全年社保,且缴费时间应为相应年度的1月至12月。推后一年缴纳的上一年社保,不予认可。” 这其中,考生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是关键。 “好多考生将学籍空挂在内蒙古,然后自己在河北上学,完了来这里考试,为了杜绝这种情况,我们是要求必须在内蒙古连续就读两年以上。”格日乐对记者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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