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土壤质量环境标准是按照农村环境生态效益制定的,没有引进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后者是近几年才参照美国标准建立模型的。”南京环境科学院创始人,88岁的夏家淇教授这样对我说,他是1995年第一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者,研究了40年土壤污染,他对我说。“我国的土壤污染研究起步比较晚,很多技术标准还不成熟。” 我相信,这也是新中国后土壤研究的老专家们始料未及的新兴现象。他们必须要重新解释,当农地变为工业、商业、居住等用途后,标准如何重立?而对于环境健康风险的评估,又会是一个新课题。这也是为什么环保部要在2014年连续发文规定,“化工企业迁离后要对原址场地进行土壤毒性评估和修复”,“场地使用权人等责任人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当一个精英学校来到一片化工搬迁后的未修复之地,矛盾就一发不可收拾,问题也逐一冒出来,远远不止土壤污染那么简单,里边牵扯到的利益相关方盘根错节。你会问,为何学校远在毒场修复完毕前就开工建设?新建校址环评是怎样参考污染场地修复环评的?如何确定有毒土壤通过环境介质影响人体,还是有别的传播介质?
由于施工时所用的地下水水源受严重污染,导致学校课室、宿舍、图书馆等多处,出现丙硐、苯、甲苯、二氯甲烷等有毒化学品含量超标。 但一切技术性问题的背后是不容脱责的人为力量。比如,是谁要常外开到现址上来的?再比如,为何一个地级市的中学校址间要腾挪互换不止?据媒体所说,常外原址上将迁来常州三中,而三中原址将迁来常州实验初中,后者的校址将被用作商业开发...... 从技术层面来说它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但学校迁址背后的利益架构恰是更潜在的驱动因素。从近些年的举国轰动的公害类事件,你都能捋出一条相差无几的逻辑线,那就是利益驱动下的城市要开发,而原本的环境潜在威胁都“来不及”去研究透彻。这件事中,一方面是环保要求还未提上日程时企业的乱排乱放;另一方面是迫不及待的新区开发、城市包围农村;当中夹杂着尚未理清,或是还不成熟的环评技术要求。 当“土壤污染”慢慢体现为更多的“场地污染”案例,我们才发现这是城市“退二进三”的缩影。更多的农地开始转换性质时,它的“污染成本”才有人会发现并治理。而污染场地修复就是在“城市化扩散”的时代条件下倒逼而产生。就像一位农民的说法启发了我,“如果不是那么好的学校开到这里来,谁会关心土壤污染?”在苏锡常这样的江苏省老化工基地,经过了与化工“相邻相亲”的蜜月,再摒弃转型的漫长历史过程,它所要承担的环境代价潜藏在几十年的新中国工业化既定轨道里,也许正慢慢向城市人逼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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