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毒地” 该怎么治?看看发达国家的经验 发达国家工业化更早,也曾受到城市“棕色地块”的困扰,比中国更早地走上了“棕地”治理之路,欧美国家普遍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展土壤修复工作。 早在1980年,美国就明确了由被污染土地的原使用者承担大部分清洁费用的原则,依据“超级基金法”,向石油、化工等巨头征收化工税,用于清理泄漏的化学物质和有毒垃圾场。2002年,又颁布了《棕色地块法》,将污染责任和现在的开发商分开,再通过折价,让开发商有获利的空间,从而促使社会资本介入棕色地块的修复。另外,美国联邦环保总署的地图上,标注着50万幅需要治理的棕地,一块棕地一幅地图。即使已确定可利用的四千余处棕地,也都只规定“宜于发展风能、太阳能及生物能”,并没有建居民小区。 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一块场地自1968年起,接收了4000万吨垃圾,成为北美洲最大的垃圾填埋场,1995年,蒙特利尔市政府提出一项修复计划,旨在将这座垃圾填埋场改造成城市公园。他们将垃圾产生的沼气吸入输送到附近的发电厂,供周边1.2万户居民使用。垃圾浸出液被水泵以每天大约2500立方米的流量泵出,经过氧化预处理后,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专家们在场地的几块地上进行了长达一年的实验后,最终对垃圾堆的覆盖达到7层,厚度达到1.5米。完成覆盖的土地上,各种植被生机盎然,周围环境宜人。 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土壤污染的国家,1877 年,日本枥木县就发现了足尾铜矿山公害事件。日本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来防止污染的发生,1970年颁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律》,将镉、铜、砷3 个项目指定为特定有害物质。此后又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标准和法律法规。2002年颁布了《土壤污染对策法》,使得污染治理由被动行为转为主动行为,对日本土地污染问题的改善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美国马萨诸塞州比尔里卡镇附近的太阳能电池板,架设在曾被污染过的工业土地上,一年大约可发电53.5万度,为71个家庭供电。 |
(责任编辑:红枫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