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肉是蒙古民族千百年来最喜欢、最常用的传统食品。这种草原牧区牧民们的传统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据明《夷俗记·食用》中云:“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也。”从营养学角度来讲,将肉煮至半熟,可以尽可能保存动物从青草中吸收的维生素及其他营养成份,人在食用后就可能吸收到最初级的营养成分。通常手把肉以在平原草场上放牧的、经常吃野韭、野葱的羊,肉味最为鲜美。它的具体做法是选用肥嫩的小口羯羊,就地宰杀后,切开胸腔拉断动脉,剥皮去内脏(血盛于器皿中以备煮制灌肠),然后洗净,去头、蹄,再把整羊卸成若干块,不加任何调味品放入白水锅中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盘中上桌。席间,大家各执蒙古刀一大块一大块地割着吃,或用手撕着吃,所以称为“手把肉”。 这时蒙古族从古到今一直沿用的一种食法,这种方法煮出的羊肉,因为时间短,所以肉比较嫩,不腻不膻,味美肉鲜,富有营养。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煮羊肉时,须掌握好火候,防止过老,肉煮到发紫就不嫩了,吃着也不香。 手把肉是蒙古族生活中的日常饮食,但就其鲜嫩可口的程度来说,要比其他制法如清蒸和清炖羊肉的味道更为鲜香。平常人家,无论贫富,均做手把肉吃。因此长期以来为牧区的农牧民们所喜欢,牧民们食之如饮茶,几乎日日不离,且数量颇巨。近代民俗资料《蒙旗概观》中云:“蒙古人之通常之食量颇巨,每日饮茶十数碗,餐肉十数斤,饥甚颇有食全羊之事,然偶值三、五日不食,亦无关也。”。 现在,手扒肉已不单是蒙古族的一种传统饮食了,在外界人眼里,手把肉还是蒙古人豪爽的象征,当你置身蒙古包内,身穿盛装的蒙古族姑娘向你唱起敬酒歌,然后用蒙古刀割一块鲜嫩味美的手把肉放进嘴里,鲜肉加美酒,轻舞伴歌声,使人不由自主和歌者一起唱起:金杯银杯斟满酒,双手举过头,炒米奶酒手把肉哦,今天一次喝个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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