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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勋复辟时康有为想做宰相:无胡子被拒(4)
时间:2014-09-23   作者:江南   来源:未知   点击:

辫子军与讨逆军作战失败后,张勋只好向清室请求辞去直隶总督及议政大臣之职。清室问张勋意欲何往,张勋说要率队回徐州,并请清室给予黄金万两,以酬其劳。宣统说:“黄金万两便是40余万元,我即位不过七天,给你40万岂不是花5万元一天买个皇帝做?”张勋听后很不高兴,便说:“陛下自从辛亥退政后,六年以来,老臣先后报效不下50万元,我今天来要黄金万两,这也不算过分吧?”瑾太妃说:“如今复辟势将消灭,民国每年优待的400万岁费,都要断送于你之手,我们又向谁去讨呢?”张勋听后,默然而退。

讨逆军即将攻入京城之时,张勋任命的那些伪官个个如惊弓之鸟,四处逃散,唯独法部尚书劳乃宣誓死不去,别人劝他赶紧跑路,劳乃宣说:“我在前清时,不过是个提学使司,今蒙圣恩高厚,荐升执掌全国司法机关,虽到任数日,关于各省民刑诉讼案件,一件不曾办过,已有尸位素餐之诮,如果要是再擅离职守,越发对不住皇上了。如今之计,唯有抱定一个主义,生是法部的官,死是法部的鬼。我现在就在大堂之上,悬挂一条巨大索,若是叛军入城,我就在这里悬梁自尽,效忠皇上。”但查了劳乃宣的生卒年份后,却发现劳老死于1921年,想必是当时自尽时为人所救。

说起这个劳乃宣,乃是一极顽固的老翰林,民国成立后便匿居青岛,发誓不做民国的官。这次蒙张勋赏识,当上了法部尚书的大官,但此人乃是传统功名出身,对现代法律一无所知。为防止别人讥笑他不知法律为何物,劳乃宣从琉璃厂买了一部《大清律例》,从早到晚,每日捧读。友人见他一把年纪了还这么用功,便劝他说:“公临时抱佛脚,就算竭尽脑力,也记不得那么多。何况新政以后,旧律例已不适用,你应该多看新法律,这才是解决办法。”劳乃宣听后很不高兴:“大清帝国当然该用大清律例,什么新法律,我不要看!”此人之顽固,可以想象。

倒是同时被任命为法部左侍郎的江庸,反有自知之明,他在接到任命上谕后,惊诧莫名,随后致函张勋调侃道:“我既无复辟之资本,也未与公等之密谋,陡然间获得这个职位,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想必是我之前曾任司法次长,对民国新法律稍有知识与经验的缘故。但我对于帝国之法律,从未问津,如公等非要我做这个职位,我只好先入帝国法律大学校,等学有心得并获得毕业证书后,再效驱驰也不迟。如能虚位以待,亦可也。”江庸并非复辟一派,任命他为法部左侍郎,岂不荒唐?

复辟失败后,之前积极参与的遗老们大部分都提前逃走了,只有几个倒霉蛋被讨逆军捉住。最先逃走的夫子康有为,他老人家从戊戌变法失败后便东躲西藏,逃跑的经验最足,因此,这次他仍旧化装成老农,逃之夭夭。

据说,康有为开始并不想逃跑,而是想去法源寺剃度出家,结果被同乡梁鼎芬识破并大骂道:“你早不剃发,晚不剃发,偏偏在这晨光出家,这不明摆着是想脱逃吗?”康有为说:“胡说,你几曾看见我逃跑?”梁鼎芬大笑道:“戊戌之役,你若不逃,岂能活到今天?你这次来,既然想做复辟功臣,就不要怕死,怕死就别来。成则居功,败则惜命,有你这样的圣人吗?从今天起,我不承认你是广东人了。”

(责任编辑: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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