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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房诈骗套路揭秘
时间:2016-11-04 18:01   来源:未知   点击:

  2013年3月,央视“共同关注”聚焦田维平低价售房诈骗案

  拆迁公司老板说,广渠门附近有低价回迁房,您心不心动?银行行长司机说,行长在怀柔有套低价房准备出售,您相不相信?

  其实,这都是套路。

  如今,帮买低价房诈骗,已经成为高考诈骗、办理进京户口诈骗之后,犯罪分子诈骗的新卖点。

  日前,《法制晚报》记者从北京市各法院调取了2005年以来以帮忙买低价房为名的100件诈骗案件。梳理后发现,近两年的“诱饵”以拆迁安置房为主,部分骗子具有房地产从业背景,他们还很喜欢诈骗周围朋友、亲戚,甚至男女朋友。

  律师提醒,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诈骗领域   近两年集中在拆迁安置房

  统计结果显示,从时间分布上看,近九成低价买房诈骗案件发生在最近5年之内。

  2015年以前,帮买低价房诈骗案中,诱饵以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内部**房为主。近年来经济适用房逐渐从人们视野中消失,开发商内部**房的噱头也大幅减少,发生在近两年来帮买低价房诈骗案,骗子的诱饵集中在拆迁安置房上。

  大兴法院法官赵玉东分析说,前些年北京各区拆迁范围大且北京拆迁政策优厚,很多拆迁户家里得到了多套拆迁房,市场上确实存在拆迁安置房买卖的现象,且卖价比同地段商品房低,这使得很多图便宜的买房人试图寻觅这方面房源,结果上了骗子的当。

  近三个多月以来,北京多家法院审结了多起帮买拆迁安置房诈骗案。

  如今年7月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终审审结的丁某诈骗案,家住朝阳区孙河乡的丁某伪造了《孙河乡城市建设项目腾退居民定向安置购房协议》,谎称自己是朝阳区孙河乡康营家园小区多套拆迁安置房的房主,从王某等4名买房人处骗得284万元。

  如今年7月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终审审结的张某诈骗案,其采用虚假证明文件进行担保,并隐瞒同一房屋重复担保的事实,与12名买房人签订金盏家园小区某房屋买卖合同并向买房人提供伪造的金盏乡定向安置房屋确认单,骗取1000余万元。

  如今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终审审结的芦某诈骗案,其以为事主购买平谷区岳各庄村回迁房平价指标为由,骗取王某、罗某、常某、梁某99万元。

  如今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终审审结的杨某诈骗案,其以能够帮忙购买怀柔区杨家园地区回迁房为名,通过伪造购房协议、房款收据等手段,骗取解某等5人337万余元。

  如今年8月房山区法院审结的童某诈骗案,其谎称能帮助郑某购买房山区富仕苑小区的拆迁安置房,并伪造了购房意向金收条、协议书等材料骗取郑某信任,陆续骗取郑某269400元。

  最近审结的一起案件,是10月8日怀柔区法院审结的赵某诈骗案,怀柔区当地人赵某以能帮人低价购买位于怀柔区府前官邸小区回迁房为由,骗取孙某购房定金65000元。

  骗子脸谱   多为房地产行业从业者

  在北京拿到“超低价”的房源,本来不合常理。这些不合理之所以能变得“合理”,也和骗子具有的特殊身份或编造的特殊身份有关。

  如前述被告人童某,原为某房屋中介公司西潞园店员工。童某利用工作便利行骗,过程中还在协议书、购房意向金收条等上面伪造了店长的签字。

  如被告人董某,原为北京某拆迁公司负责人,涉足房地产行业多年。董某刚一散布能拿到广渠门附近回迁房低价房源的消息,立即引起很多购房人的兴趣,并向亲朋好友推荐。

  其间,中大恒基团结湖店原店长郭某与董某达成委托销售协议,约定多收的钱都归郭某个人所有,此后郭某开始向客户及朋友推荐。另一名房产中介员冯某也参与进来,先后找了几十名要购买回迁房的客户。

  如被告人仲某,每天以5000元的价格雇司机开着一辆租来的劳斯莱斯出入娱乐场所,他谎称自己认识某房地产公司经理,可以低价购买这家公司开发的房屋,从而取得事主张某信任,骗取购房款470万元。

  所有的被告人当中,最令人唏嘘的是被告人杨某。法院判决书显示,杨某在17岁时就因盗窃罪、抢夺罪被判刑2年,出狱6年后又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8个月。刑满释放后还不到一年,杨某就找到了一份好工作——他以受北京中博智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派遣的形式,到农业银行怀柔支行当上了司机,而且是给支行行长相某开车。

  2013年6月,杨某借高利贷欠了四五百万元,于是谎称行长相某在怀柔区杨家园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想卖掉。他不但伪造了行长相某和开发商的认购协议,还在里面附上了行长相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他对外宣称,房子是行长相某的,想买就得先交70万元预付款,因为钱是要交给行长的。此言一出,多人纷纷上当。

  律师赵健分析说,涉案人员“身份特殊”,加大了事主的识别难度。而且许多涉案人员都是房地产行业从业者,熟悉房产市场和客户心理,其向客户介绍的内容都较为专业,更容易让人产生信任。

  同时,涉案人员在推介房源时,往往告诉购房者自己的房源是从非正规渠道获得,属于“潜规则”,购房者因此往往不会去向开发商或有关部门核实,致使自己深陷其中。

  诈骗手段   朋友圈散布虚假信息杀熟

  法官还在办案中发现,这些骗子更多情况下是在杀熟。如仲某诈骗案,仲某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有便宜房子可以出手的信息,立刻通过层层转发吸引了很多人关注。他骗来的钱部分用来赌博,曾经最多一次三个小时就输了50万元。

  如前述的杨某诈骗案,被杨某骗到的,包括他的亲戚、女友和银行同事。杨某称,他告诉女友这个消息的本意是想让她帮着找人买房,没想到女友自己说想买,还嘱咐他不要把房子卖给别人。

  杨某还称,当他对同事刘某说在帮忙卖行长的房子时,这位刘姓同事深信不疑,四处帮忙联系买主,几年后才去找行长相某核实这件事。而他的刘姓同事说,当时杨某还收了他介绍的房主的好处费10万元。

  如我爱我家职员金某诈骗案,金某以能够低价购买小产权房或二手房为由,骗取包括自己婆婆、舅舅、舅妈在内的三名亲属购房款322.9万元,实际上,金某所称的房源子虚乌有,房款骗到手后,金某就将伪造的房产证交给事主搪塞,所骗房款被金某用于偿还高利贷及个人挥霍。

  如邢某诈骗案,她骗取7人房款730万元,其中4名受害人分别是她的五姨、堂弟、表弟和婶子。   

  危害严重   被骗者往往钱、房两空

  意外上当使得事主距离北京买房又远了一大步,给他们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

  在田维平、戴莉莉诈骗案中,受害人郝女士通过田维平妹妹的介绍“买”了房子,为了凑足全款,她把唯 一的房子卖了,还借了25万元。如今骗局穿帮,真正的房主多次上门催促郝女士一家立即搬走,还断掉了房子的水电,门锁眼也灌了胶,郝女士一家每天以泪洗面。

  受害人毛先生更惨,老两口把房子拆迁补偿款都给了相识20多年的田某,结果骗局穿帮的同时老人查出自己身患癌症。因为房主委托物业人员断水断电,老两口只能去邻居家提水做饭,晚上点蜡熬夜,毛先生称他吃药的热水都是借的。

  因为买房诈骗案,还牵扯出案中案。2015年4月,宁某经李某、丁某等人介绍,经王某写合同,从张某处购买3套安置房,给付房款将近150万元。后张某下落不明,宁某发觉被骗。

  2015年7月19日早上,宁某带着朋友苏某与李某、丁某、王某协商解决此事。其间,宁某始终在场,苏某伙同他人持棍状物将李某等3人打伤,致李某右侧胫骨粉碎性骨折,丁某体表软组织损伤、王某面部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李某轻伤一级。

  李某说,当时有两个拿棒球棍的陌生男子过来,让他和丁某跪下,两人不跪结果挨打,后来负责写合同的王某也被叫过来挨了打,宁某让他们赔39万元并写了欠条。

  经过审理,朝阳区法院认定苏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宁某也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宁某在现场未实施殴打他人的具体行为,且支付了大部分民事赔偿款项,案件确因被告人财产受损所引发且已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法院宣告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提醒  不能轻信卖房人的材料

  多年来专门承接涉拆迁案件的北京市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在农村拆迁、拆迁补偿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告诉《法制晚报》记者,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的拆迁安置房须谨慎,拆迁安置房能否上市交易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但如果是集体土地性质,是拿不到房产证不能交易的,除此之外还要看拆迁协议上的规定。

  赵健律师提醒说,一般来说,因市政需要拆迁建造的安置房,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买房人在交易前要事先了解清楚。

  同时,相当一部分拆迁安置房在挂牌出售时房子尚未交付,此时买卖,中间间隔时间长、不可预期的变数大,容易发生纠纷。而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朝阳区法院法官李佳丽建议,可以找正规的中介公司调查卖房人的信息以及权属或亲自到房屋管理机构查询,不能轻信所谓的材料,因为都可能造假。

(责任编辑:红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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