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八年(1651年),暂居于南京的李渔完成了第一部传奇《怜香伴》,根据以往的经验,李渔断定这本书一旦付梓上市,立刻会引来非法书商的猖獗盗版,到那时,自己呕心沥血多年熬出来的成果,只是为他人作嫁衣。 虽说遭盗印后可以状告那些无良书商,但是,自己也要遭受损害,而且盗版商远不止一两家,要一家家地找出来对簿公堂,既费时又费力。怎么样才能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呢?李渔坐在房间里,整整想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李渔挥笔写了一份诉状,并且装束一新地对家人众仆说要去南京府衙告状,家人忙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去告什么状,李渔回答说:“昨日我有一批新书从兰溪老家运往南京,不料刚一进入南京地界就被强盗劫去了,遭遇这种事情,我岂能不去衙门报案?” 家人一听,可吓坏了,一是觉得这与事实不符,别说自家老爷子在这一年里根本就没有回过兰溪了,就连书稿也是刚刚在几天前才整理好了,啥时候印刷过了? 李渔不管他们怎么想,三步并成两步,匆匆地来到南京府衙,把对家人说的那番话,重新对南京的知府大人细述了一遍,然后强调说:“大人啊,遭劫这批书是我第一次印刷出来,尚未在市场上流通的,所以如果有谁在那里卖我的那些书,谁就是强盗,最起码也是跟强盗有关。” 知府大人也是一个爱读书的文化人,并且疾恶如仇,更何况他也久仰李渔的名声,读过不少李渔的著作,钦佩有加。现在李渔报案说他的书被抢,当然非常重视,赶紧立案,天天派出大批衙丁到市场上去查找,看有谁在那里卖《怜香伴》。 李渔开始正式印刷这本书,正规书商们当然更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纷纷前来批发取货,投放到市场后,立刻受到南京百姓们的疯抢。李渔把这些正规书商统一作了登记,然后把名单交给南京府衙,告诉他们哪些人是正规书商,以避免衙门误抓。 于是,很有趣的局面出现了:一边是衙门在市场上到处查找有没有人卖那些被抢的书,一边是正规书商们不断从李渔手上拿书投向市场。而那些平时靠印刷盗版书吃饭的无良书商,看到市场上风声这么紧,哪还敢再盗印李渔的书,做不成生意、挣不到钱事小,被当成强盗或者强盗的合伙人给抓起来,那就可怕了。 在随后的数年间,李渔的《怜香伴》都一直没人敢盗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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