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特朗斯特罗默1931年出生于瑞典的一个“文化之家”,父亲是记者,母亲是教师,但那个年代的文化人都没有什么社会地位,更无法创造什么优越的生活条件,所以托马斯的父母经常告诉他,长大以后要做一个成功的商人,只有赚大钱才能得到尊重与认可。托马斯也机械地为此而努力读着书。上中学时,他在一个早晨无意中听一位老师在学校的花园里朗诵诗歌,不禁听得入了迷。在那一瞬间他意识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并不是赚大钱,而是诗歌。此后,托马斯经常到图书馆借阅文学书籍,而诗歌是他的最爱。同时,托马斯开始写诗,渴望自己也能成为诗人。
托马斯高中毕业后,父母让他去读经济或者政治,可他却瞒着父母进入斯德哥尔摩大学学习历史、宗教、文学和心理学,托马斯觉得只有学习这些才能打好坚实的诗歌基础。
大学毕业后,托马斯到韦斯特罗斯的青少年拘留所做心理辅导员,在工作之余,他旅行和写诗,不仅用诗歌表现生活中的美丽,还用诗歌为社会寻求公平。可托马斯的妻子却认为,他的诗歌对现实的家庭生活几乎毫无意义。妻子甚至还威胁他,要他立即停止写诗,想办法去赚大钱,否则她就离开他。托马斯对妻子说:“人的生命是有色彩的,金钱只是表面上的色彩,是最肤浅最容易褪色的色彩,真正的生命之美是一种心灵的追求,一种精神的享受,在我的生命中,只有诗歌才是一种真正的美!”妻子终于被打动,转而继续支持他旅行和写诗。
1954年,托马斯出版了诗集《十七首诗》并获得好评,人们认为他已超越了保尔瓦莱里的“纯诗”,自成一派,并且开启了新意象主义,被人们广为借鉴,就连大艺术家布罗茨基也成了他的忠实诗迷。此后,托马斯一发不可收拾,创作出《途中的秘密》、《半完成的天空》、《为生者和死者》和《悲哀贡多拉》等杰出诗作,获得了彼特拉克奖、领航员奖等多项大奖,还多次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遗憾的是,他一次又一次与此奖失之交臂。20年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沃尔科特由衷地说:“瑞典文学院应毫不犹豫地把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托马斯特朗斯特罗默,尽管他是瑞典人。”
1990年,托马斯因脑溢血导致右半身瘫痪,但依旧坚持阅读和创作诗歌,他在轮椅上写下这样的诗句:“诗是生命之颜色/追求一生/就是幸福一生……”
确实,美丽的生命必定会得到人们的珍惜和认可,2011年10月6日,诺贝尔文学奖终于归属80岁高龄的托马斯。虽然他身患中风无法言语,但是当他的夫人告诉他这个消息时,托马斯的脸上还是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那是属于生命的微笑,属于生命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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