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院真的太好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追回了血汗钱。”葛先生激动地对法官说道。
2024年4月1日,沽源县法院收到一起劳务合同系列纠纷案件,被告北京某公司承建位于沽源县西辛营乡柳石窑村的500千伏变电项目,该公司项目经理遂雇佣葛某、刘某、田某、董某、徐某、周某、范某8位农民工使用其钩机等机械设备作业,工程完工退场之后,该公司财务与8位农民工进行了书面对账,对账单中写明了参与作业的农民工姓名及其使用的机械型号、数量,最后该公司财务予以签字确认,并承诺于2024年1月10日见票付款。后付款期限届满后,8名农民工多次索要工资,被告仍不能按时付款且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给付,葛某等8名农民工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原告支付劳务费。
沽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收到当事人的诉状之后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由于本案涉及金额高达105万余元,法院还联系了工程所在地乡政府共同介入;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积极掌握被告的经营状况,经了解被告并非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只是因为发包方并未支付工程款,才导致无力支付工资。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导制定了几种可行的调解方案。为了尽可能一次性的解决问题,调解员不仅与被告公司负责人推进沟通,还通过乡政府出面联系到了发包方公司,在经过数小时的多方协调后,最终原告公司答应当场一次性给付所拖欠的工资。
4月15日,被告已将所欠工资1057430元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全部支付给了农民工,葛某等8人成功拿到了自己相应的工资,顺利解决了他们的烦“薪”事。
|
(责任编辑:红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