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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沽源县旧城建局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

时间: 2016-04-26 21:09 来源: 中国沽源 点击:
    为了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依据沽源县城乡总体规划,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本着合法、公平的原则,参照县城区域内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制定了《沽源县旧城建局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沽源县旧城建局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全文在沽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如对此方案有异议或意见,请在2016年4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一、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沽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7655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gyxzjjbgs@163.com
 
    附件:《沽源县旧城建局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沽源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沽源县旧城建局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依据沽源县城乡总体规划,沽源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对旧城建局北棚户区改造区域房屋进行征收。为确保棚改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本着合法、公平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南起和平北街西一道巷北,北至和平北街西二道巷、东起和平北街,西至金德易园商业楼(具体以旧城建局北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用房由规划部门在年度内拟开工的房开项目中统一安排,在该宗房开项目同等市场价格基础上,每平方米优惠100元,同时选择产权调换人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三、补偿单价
    依据张家口金源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金峰房地产评估公司、张家口中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三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征收区域的几类房进行预评估后确定的中位价,并参照就近区域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以房屋的檐高确定以下几类房屋的补偿单价。
(一)檐高在2.4m(包括2.4m)以上的几类房屋补偿
单价:
砖混结构:   3100元/㎡
砖木结构:   2860元/㎡
砖土木结构:(砖包坯、四角硬)2600元/㎡
土木结构:   2100元/㎡
(二)檐高在2.2-2.4m(包括2.2m、不包括2.4m)的
几类房屋补偿单价:
砖混结构:   3100元/㎡×90%
砖木结构:   2860元/㎡×90%
砖土木结构:(砖包坯、四角硬)2600元/㎡×90%
土木结构:   2100元/㎡×90%
(三)檐高在2.0-2.2m(包括2.0m、不包括2.2m)的
几类房屋补偿单价:
砖混结构:   3100元/㎡×80%
砖木结构:   2860元/㎡×80%
砖土木结构:(砖包坯、四角硬)2600元/㎡×80%
土木结构:   2100元/㎡×80%
    四、补偿类型及标准
(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依《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据实补偿。
(二)取得《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或《建设工程许可证》同(一)补偿。
(三)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形成建筑时间已久经过公证后能明确产权的房屋:与(一)同标准补偿,否则按(一)的同类标准98%计价补偿,但超过建筑容积率0.7的部分仅支付材料补助费。
(四)在一宗有效土地上(即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物容积率未达到0.6的房屋:除对已建房屋进行补偿外,依据0.6容积率计算出应建未建面积,并对此部分给予未建房屋而节约的材料等资源补助,即节约资源补助。
1.计算依据:补偿单价(以砖混结构计算)减去建筑成本。建筑成本造价由造价机构提供。
2.补助标准:2028元/m2。
3.计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使用面积×0.6-已建房屋建筑面积)×2028元/m2。
(五)一宗有效土地上,建筑容积率超过0.7(不含0.7)的房屋:已确权的按补偿单价标准计价补偿;未确权的,仅对其使用材料给予适当补助。
补助标准:
1.砖类:350元/m2
2.彩钢类: 单层260元/m2  
双层300元/m2
(六)除以上五种类型,如遇特例另做方案予以补充说明。
    五、补偿总额计算
征收区域房屋补偿总额=征收区域房屋补偿单价×建筑面积×成新折旧率+附属物补偿+室内装修补偿+其它(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节约资源补助费等)。
    六、补偿依据: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载明的数值。
(三)《房屋征收入户调查表》
(四)其它有效资料。
    七、征收补助及奖励
(一)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人向被征收人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
(二)搬家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2元/㎡的标准,征收人向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支付搬迁费。对被征收房屋实行司法强拆的,征收人所支付的强拆费用从被征收人的搬迁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从补偿总价中扣除。
(三)停产、停业补助费
被征收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其为住宅用房的,但实际用于生产经营且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按照入户调查登记经公证机关见证的实际经营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
生产经营者依法承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且租赁合同未到期所承租房屋被征收的,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应当依照生产经营者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无约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可将生产经营者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给生产经营者。
(四)奖励
从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未提出异议,5日内签订协议10日内完成搬迁的,给予每户5-8万元的奖励;5日内签订协议15日内完成搬迁的,给予每户3-5万元的奖励。以上时段之外签订协议或完成搬迁的无奖励。
    八、其它事项
(一)房屋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规划用途或设计用途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上所建房屋用途均为住宅。
(二)被征收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其建筑面积依载明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依入户调查登记面积为准。
(三)《房屋所有权证》所载建筑面积与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不符的,载明面积大,实际面积小的,按载明面积补偿。实际面积大的,超出部分,由房管部门复核,按照复核结果予以补偿。
(四)购买房屋未过户的,在搬迁奖励期限内搬迁的,经原产权人认定无异议且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明确其产权所有人的,按明确后的产权人补偿。
(五)被征收人遗留水、电、网话费按实际使用量由被征收人在办理征收手续时代结算清,或由被征收人自已结算,费用由被征收人支付。
(六)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须将《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证书》一并交于房屋征收工作组,工作组集中交于沽源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七)被征收人在协议签订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携被征收房屋钥匙到征收办领取“征收补偿领款通知单”,待有关人员验收房屋无损后,到沽源县茂源投资有限公司办理领款手续。(领款需携带协议书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征收房
屋产权人银行卡及本人手章),如有自行拆除门窗等折价后在补偿款中扣除。补偿款的支付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
(八)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法律法规执行。
(九)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对于特殊的被征收房屋的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及违约等补偿,由房屋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承租人等当事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十二)房屋成新折旧依据:有《房屋所有权证》且非交易过户取得的,依确权证登记时间计算;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依据入户调查登记认定的时间计算;有《房屋所有权证》且过户交易的,可通过查阅其原房产档案进行确定,无法确定的,依据入户调查认定时间计算。
(十三)实行货币补偿的,属于低收入家庭且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足三十平方米的,按照三十平方米补偿,补偿后仍符合保障条件的,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九、本方案由沽源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沽源县2016年各类征收房屋成新折旧表。
    2.沽源县2016年房屋征收室内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3.相关解释。

附件1
沽源县2016年各类征收房屋成新折旧表
     
建成年数 1-10年 11-20年 21年以上
砖混结构 100% 98% 96%
砖木结构 100% 98% 96%
其它结构 100% 98%
96%

附件2
沽源县2016年房屋征收室内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室内装修
1.600mm×600mm地板砖: 23元/m2
2. 800mm×800mm地板砖: 38元/m2
3. 1000mm×1000mm地板砖: 60元/m2
4.门套、窗套、暧气罩:每套(个)100元
5.墙裙:50元/m2
6.钢制、木质隔扇:100元/m2
7.铝合金、塑钢隔扇:150元/m2
8.简易造型吊顶:200元/间
9.精装修造型吊顶:500/间
10.瓷砖(室内):15元/m2
11.家俱隔断:600元/m
12.电视墙: 50元/㎡
13.大理石窗台: 50元/m
二、附属物
⒈院墙:砖结构:200元/m;
土坯结构:100元/m
2.院面:砖、水泥、水磨石板50元/㎡
3.自来水:1600元/户
4.机井:  100元/米
5.压水井:500元/眼
6.渗水井:300元/眼,能正常使用
7.地窖:砖石砌墙300元/m3
8.果树、李树、杏树:
2cm<直径≦3cm 200元/棵
3cm<直径≦10cm 500元/棵
9.太阳能:600元/个(拆装费)
10.三相电:1000元/户(拆装费)
11.暖气:60元/组(拆装费)
12.有线电视:100元/户(移机费)
13.电话:100元/户(移机费)
14.宽带:100元/户(移机费)
15.护窗(钢筋):300元/个
16卷帘门:600元/个
17.大铁门、门墩:500元;单扇300元
18.简易煤房、各类储物棚:120元/㎡  
19.猪舍、狗窝、鸡窝:70元/㎡
20.日光温室:150元/㎡
21.外墙瓷砖的房屋补偿单价可上浮1

附件3  相关解释
砖混结构:砖混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砖木结构: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包括屋顶为彩钢类房屋)。
砖土木结构:主要材料有砖、木材、夯土、干草、土坯和瓦。
土木结构:建造材料主要有木材、夯土、稻草、土坯砖和瓦。
钢结构: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钢架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屋顶为彩钢。
檐高:房屋平口与屋内地面的垂直距离。
容积率:一宗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檐高≥2m)与土地面积的比例。

(责任编辑:红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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