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沽源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大学生就业新政策。经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2013年至2016年参加高考的大学毕业生优先安排到沽源县事业单位工作,并与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就业安排协议书》。此项惠民工程既解决了本地大学生就业问题,又解决了留住人才的难题。
据了解,沽源县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该政策规定:就读于沽源一中、职中满三年,包括在沽源一中、职中补习的沽源籍学生,2013—2016年在沽源参加高考,上二本分数线,考入教育部电子注册属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院校和职高对口升入西北林业大学(一本)、河北农业大学(二本)(不含专接本和体育艺术类学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当年愿回沽源工作的大学生,县里负责安排其到沽源县事业单位工作。本规定从2013年高考开始执行,执行到2016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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