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切实搞好春节前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期间的安全,增强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1月10日,安监局相关负责同志和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到沽源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重点对企业从业人员和经营零售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就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安全管理常识进行了授课讲解,并结合2013年12月26日至28日,广东省梅州市、湖南省常德市接连发生3起较大烟花爆竹爆炸,共造成16人死亡的事故,进行了案例分析。通过培训,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了经营零售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了经营零售、运输、存储中的安全防范措施,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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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