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的出租车客运经营,保护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12月9日,由沽源县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局牵头,宣传部、监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深入到我县汽车客运站、县医院、各大商场超市等场所附近,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黑出租车”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行动中,各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协作,通过录音录像合理询问,做好对乘客、车辆和当事驾驶员的证据收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固定违法证据,使违法营运车辆无处藏身。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12月9日至12月24日为期15天,打击对象包括利用私家车、社会车辆、汽车租赁公司或者挂靠租赁公司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业务的,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出租汽车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公职人员、欺行霸道、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的团伙,同时,严禁私家车悬挂“小红灯”或带有出租字样的标志标识。 此次活动的开展,对非法营运者形成强大震慑,为沽源县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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