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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猎杀“女巫”的各种卑鄙刑罚(2)

时间: 2014-09-16 17:12 来源: 未知 作者: 江南 点击:

欧洲猎杀“女巫”的各种卑鄙刑罚

其二,人类社会中关于存在超自然力的妖术、巫法和魔鬼的想象由来已久。远古时生产力低下,生活多由自然因素决定,当生存困境如饥荒、贫困、流行病及天灾人祸出现,人们需要对其进行解释的时候,就容易归咎于一种非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作用—妖魔、巫师、神怪于是应运而生。

欧洲猎杀“女巫”的各种卑鄙刑罚

那时想陷害某女子是魔女或女巫是轻而易举的,当时有告密者获赏、并保证给告密者严守秘密和免罪的规定,所以可以肆意陷害。任何女子只因长得漂亮而招人妒忌,或因态度高傲得罪求婚者,一封告密信就会把她送上死路,告密者只要悄悄地站在旁边看这出好戏实现他阴险的目的就行了。

欧洲猎杀“女巫”的各种卑鄙刑罚

有些人是为报私仇,有些是为转嫁自身危机,所以告密之风大盛,很多人都恐慌不安。据说有个叫埃舍尔的人在1576年被捕前说,他能供出30万个女巫,最后有三千多人因此而惨遭厄运。猎巫风甚至还成了教士阶层发泄色欲的工具,假如他们看中的女人搞不到手就会将她们诬为魔女处死。

欧洲猎杀“女巫”的各种卑鄙刑罚

1616年,初符堡一女子被指控为女巫,在重刑逼供之下,供认说:“我从记不起事的时候就当了妓女。我折磨死了104个小孩,包括亲生的三个。他们被我从坟中挖了出来,一部分煮了吃掉,一部分加工成药膏及其他用于妖术的药剂,他们的腿骨被我制成了笛子。

(责任编辑: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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