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近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云南省昭通监狱虚列支出套取公款违规发放奖金和超范围、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至2016年,云南省昭通监狱在按有关规定发放省级文明单位奖、综治维稳奖、省监狱管理局目标责任奖等奖金的同时,为多发奖金,违规决策,自行制定生产经济工作考核办法,巧立生产经营管理费名目,采取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的手段套取公款,违规发放奖金432.08万元。 2013年至2016年,昭通监狱公务接待管理混乱,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接待,4年间在监狱企业支出的接待费高达835.06万元。2018年1月,昭通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张天朝,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兼云南金马集团明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昌文,党委委员、副监狱长王天奎,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原办公室主任王仁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余青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家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余六武,原狱政管理科科长舒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苏履峰违规购买接待用烟茶和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苏履峰在担任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于2013年至2016年,违规安排下属购买公务接待用烟支出31.77万元、公务接待用茶支出56.07万元,其中本人领用公务接待用烟36条,合计1.27万元;2013年至2017年6月,临沧分公司违规发放过节费,合计20.34万元。2017年9月,苏履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庆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张庆非在担任呈贡区水务局局长期间,3次收受在呈贡从事清淤工程的老板所送现金共计9000元:2015年春节前,收受现金2000元;2015年中秋节前,收受现金5000元;2016年春节前,收受现金2000元。2018年1月,张庆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利兵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李利兵在担任漾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期间,于2013年至2016年,在公务接待、外出考察等公务活动中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作为赠送礼品,共计支出费用26.46万元;违规套取会议费8.8万余元,用于购买土特产礼品、风景区门票及接待费用等支出。2017年12月,李利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李亮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3年2月至2016年8月期间,李亮利用职务便利,长期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办私事,并违规报销公车私用油费5634.75元和过路费3200元。2017年12月,李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额补交公车私用费用。 6.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偏山小学校长詹波违规办理二孩“满月酒”问题。2017年4月15日,詹波操办二孩“满月酒”60桌,收取礼金共计6.84万元,其中违规收取各中小学近百名教师礼金2.71万元。2017年12月,詹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必然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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