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应勤进(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审查,2018年8月3日,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应勤进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应勤进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资料图 此前,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对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应勤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应勤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应勤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目无党纪国法,擅权妄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严重破坏了所在单位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决定给予应勤进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应勤进违纪所得;将应勤进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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