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福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韩先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韩先聪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韩先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28.902562万元。(央视记者 奚丹霓)
韩先聪资料图 韩先聪简历 韩先聪,男,汉族,1955年11月生,安徽肥西人,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学位。曾任十一届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 1977年9月任肥西县新仓中学民办教师; 1978年1月至1982年1月在安徽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毕业后历任省农牧渔业厅政治部干部科工作人员、副科长、科长; 1987年6月起历任省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 1991年12月起历任省农经委生产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兼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1995年5月任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4年10月至1996年7月挂职任巢湖市〈县级〉市委副书记; 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年8月任安庆市委副书记(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在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年2月任安庆市委副书记、市长(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3年4月任安庆市委书记; 2004年2月任安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2月任滁州市委书记; 2009年1月任滁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2月任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 2013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简历来源:安徽政协官网) 2014年12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韩先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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